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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240025861564/2022-58239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县卫生健康局
生成日期: 2022-03-23 主题分类: 卫生 组配分类: 上级文件
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明确我市核酸检测愿检尽检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 03- 23 09:46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为做好绍兴市核酸愿检尽检工作,控制人流,减小疫情传播风险,现公告如下:

一、交通枢纽愿检尽检点仅服务于该场站出站的来绍返绍人员,其余人员不要前往交通枢纽点采样,防止人员聚集。

二、若人数较多的企业或团队短期内需要集中进行采样的,请提前1-2天做好联系对接,便于采样人员和物资准备。

三、采样注意事项:

(一)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后48h内禁止进行核酸采样。

(二)采样前2小时尽量避免进食,以免引起呕吐;采样前30分钟不饮水、不吸烟、不喝酒、不嚼口香糖。

(三)现场等候时,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全程规范佩戴好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安全距离,文明有序排队,不扎堆,不交谈。

(四)核酸采样时,不接触操作台上物品,也不要把随身物品寄放在操作台上,以免沾到污染物。

(五)采样结束后,不要到旁边的垃圾桶吐口水,采样棉签是无菌的,采样后有口水直接吞咽是没有问题的。随身携带备用口罩,采样完毕后戴上备用口罩,将旧口罩丢进医用垃圾桶。回家用肥皂或洗手液仔细洗手。

各区、县(市)愿检尽检检测点

绍兴市提供24小时新冠病毒核酸采样检测机构名单(25家)




信息来源: 县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