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
各乡镇、街道,县级机关各部门
现将《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浙财采监〔2018〕1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7日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docx
信息来源: 县政务服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