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624002586359Q/2022-55688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22-03-04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部门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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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编造谎言报假警受处罚

发布时间:2022-03-04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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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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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16时,县公安局羽林派出所接到报警:“喂,我要去杀了我的大女儿!”接到报警后,民警赶到后却“自首”了,这是为什么?

面对民警,报警女子坦白了事情经过:女子姓梁,平常住在嵊州,当天因与丈夫就孩子学费问题发生冲突,赶到新昌向丈夫讨要学费,但怎么也打不通丈夫电话,越想越气就选择了报警,希望引起警方的重视,选择了撒谎。

民警将梁某带回了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原来,梁某与其丈夫于2014年相识结婚,当时丈夫高某已经有1个12岁的女儿。婚后,梁某和高某在新昌生育了一儿一女。2020年,因家庭矛盾,梁某一怒之下带着不到6岁的儿女独自前往嵊州生活。可巨大的生活压力,让在厂里上班的梁某难以承受,丈夫给予的生活费仅够家用。眼见新学期开学,梁某多次联系无果后,赶到新昌找寻丈夫说理,就有了开头荒唐的一幕。

“我知道错了,我说了假话,我当时是一时心急,为了公安机关能帮我找到老公解决学费问题,才谎称要杀大女儿,其实我没有真的这么想……”面对民警,梁某后悔万分。

考虑到有两个孩子要抚养,警方对梁某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法条链接:

对于报假警的处罚,我国相关法律已作出明确规定:谎报警情如情节严重,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尚未达到严重程度的,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相应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项第一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