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新昌县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08 09:4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县府办

信息来源:

分享:

2021年,新昌县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加快实现“六个率先突破”为总抓手,统筹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确保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4月25日,新昌县成功创建全省首批“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并在省委法治浙江建设工作会议上受到表彰。6月18日,成功举办“百年党史中的梁柏台”座谈会和“首届天姥法治论坛”,张军、王晓光等中央省市领导莅临指导,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等高校院所20多位知名专家参会。12月28日,新昌县普法办被评选为“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一、2021年新昌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加快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营商环境政策制度。深入实施营商环境“10+N”便利化行动2.0版,新昌县2021年入选全国营商环境百强县排名第37位。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做好政务服务点对点“跨省通办”,接入政务服务2.0平台,认领事项1454项,实现全省通办1309项,完成率90%。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出台司法保障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标杆等文件,组建知产审判专业团队,全年共审结26件;妥善化解OPPO公司与新昌7家手机店商标侵权纠纷,规范市场竞争行为。严打经济犯罪。全年侦办涉众型经济案件14起,移送起诉侵企犯罪嫌疑人21名,挽回企业损失5000余万元。推进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网格化工作“有形+有效”覆盖。共划分9大类391个网格,覆盖市场主体53231家,其中企业13252家,覆盖率100%;全年提供法律咨询16139次,推送资料2647份,提供法律服务指引1647次。

二是加快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明确县级综合行政执法统一事项目录395项,2021年度先后组织两次行政执法综合知识考试,参加人数409人,通过326人,通过率79.7%,目前全县行政执法持证率达95.6%。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全年累计评查案卷120份,发现瑕疵36处,评选出优秀案卷2册,案卷平均合格率和各执法部门案卷合格率达到100%。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制定出台《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稳步推进以澄潭街道为试点的“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调抽17人组建澄潭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通过整体赋权的方式,下放902项行政执法权力事项。

三是加快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化县乡村三级矛调中心建设,配备县乡村三级调解专家1614人,提升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率,全年累计受理纠纷1688件,同比上升36.9%,调结1686件,同比上升37.1%。其中,县矛调中心累计处理调解咨询1448件2572人次,调解受理1225件,同比上升44.1%,调结1224件,同比上升44.2%。强化行政争议预防化解。开通“云复议”渠道,开展行政复议“以案治本”专项行动,加强复议纠错、败诉案件高发地调研走访与类案指导,累计发现败诉风险案件9件,落实责任单位4家,编制问题清单7件,发送行政争议商议函3份,印发《2019-2020年行政机关败诉案例汇编》150余册。全年累计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4件,办结 65件(结转 4件);收到行政诉讼案件110件,综合败诉率为5%,为全市最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弘扬梁柏台法治精神,与浙江大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梁柏台红色教育基地被评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全省第八个),并被司法部确定为绍兴司法行政工作重要联系点,入选浙江省第三批社会大普法“六优”培育行动计划优秀普法项目。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年共开展法治宣传600余场次;积极开展培育工程,目前,全县已培育“法治带头人”618人,“法律明白人”670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户”2693人。

四是加快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党委巡察。创新形成“523”法治督察工作机制,切实推进法治建设补短提升工作,全年累计开展法治督察、巡察3次,涉及乡镇(街道)、县级部门31家次,发现问题100余个,下发督办单10份,巡察反馈意见30余份。加强审计监督。以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为目标,深化政策跟踪审计、财政审计大格局、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等“三个平台”建设,提高审计监督整体合力和综合成效。2021年,实施完成审计项目16个,并结合实施审计项目9个。加强社会监督。做好政务公开,发挥法治监督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人民监督员等作用,赴越城区开展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有效覆盖交叉检查,发现问题3个,形成书面报告1份。

五是加快推动行政决策法治化。科学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动全县政府部门和乡镇(街道)编制本单位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并实现网上公开,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3月,在12个乡镇(街道)全面开展实地检查。完成24个行政机关及12个乡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地编制与公开。全年累计审核6件县重大行政决策,提出意见15条。严格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全年共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31件,备案12件,开展专项清理3次,废止24件,修改5件。加强公职律师的培育管理。目前全县共有公职律师29名,公职律师配备率达44.44%。

六是以数字化牵引法治政府建设。构建“互联网+监管”新型市场监管体制。全年累计执法检查9753户次,其中双随机检查4399户次;跨部门抽查任务118个,跨部门监管率为23.41%,位居全市前列。构建智慧城管。完成智慧城管指挥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通过“问题智能发现、平台自动比对、网格员即时反应”的闭环高效处置,实现“数字城管”向“智慧城管”转型升级。目前,城区信息采集管理范围已从12平方公里调整至27平方公里。探索创新“互联网+医废”经验做法。通过云计算、大数据分析等互联网云端技术,全程监控、全程溯源,为医疗废物无害化安全处置提供“新昌样板”,该案例入选2021年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先进典型经验。

七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深入宣贯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印发《新昌县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组建集中宣讲团,迅速掀起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学习热潮。举办2021年新昌县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法治建设理论与实务主体培训班,全县90多位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和科室负责人参与培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部署。先后召开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扩大)会议(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参加)、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县政府班子成员参加)等高规格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坚持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分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形势,专题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抓好“关键少数”。深入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职述法工作,全年累计收集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职述法报告90余份。

回顾2021年的工作,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较好成绩,但也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一是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法治思维还需加强,没有把干好工作与依法办事紧密结合起来。二是乡镇(街道)对程序合法的重视程度还需提高,尤其在推进征迁拆迁等重大项目上要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三是法治人才队伍还需要进一步培育壮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还需要再提升,涉外法律服务人才亟须培养。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2022年,新昌县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托省委、省政府八个方面“率先突破”,紧扣县委“14361”战略,深入推进“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专项行动,不断健全共同富裕的政策制度,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规范执法,为新昌争当全省建设“重要窗口”排头兵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标杆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千方百计”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推进涉企“一件事”改革,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深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助力企业实现“办事不求人”。继续发挥法治护航科技创新的优势,在公证、打击侵权犯罪、诉讼等多渠道上共同发力,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深化“三服务”活动,办好“爱企日”“法律直通车”等法律服务活动,持续加大对企业的法治供给。继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

二是“千方百计”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最大程度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标杆建设营造良好氛围。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传承发扬梁柏台法治精神,推进与浙江大学的校地合作,加强理论孵化和法治宣传,建好用好梁柏台红色教育基地,切实推进全民守法工作。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建好配强矛调中心,持续深化品牌调解室作用,做好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夯实“大调解”工作基础。推进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健全案件分析通报、监督考评、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监委的沟通协调机制,始终坚持调解为先,持续推进行政诉讼收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提升出庭应诉实际效果。

三是“千方百计”以数字化牵引法治政府建设,最大速度助力实现共同富裕。充分发挥数字先行优势,打造一批跨部门、跨业务、跨层级的数字化重大应用。加快开发“智慧控违”“一网察警”“社区矫正精准帮扶一件事”等经县数字化改革领导小组同意实施的项目,持续运用“互联网+监管”新型市场监管体制、智慧城管、“互联网+医废”等成熟经验和最佳实践,努力构建法治政府谋划、决策、执行、反馈等数字化闭环,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互联网“加速度”。

四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决策体系,努力为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县提供制度刚性。全面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不断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流程。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地制定和管理,健全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纠错工作,做到合法性审核100%全覆盖。

五是建立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体系,努力确保公平公正实现共同富裕。持续深化“523+”法治督察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巡察作用,做好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提升工作。继续加强审计监督,做好政府投资项目、自然资源资产离任等审计工作。继续加强社会监督,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努力确保每一个共富项目地运行都在“阳光”下。

六是建立综合一体的行政执法体系,努力破解多头执法、重复 执法、执法扰企(民)等问题。积极开展“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专业执法事项”清单,按照省政府批准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开展事项认领。建立健全执法职责争议处理机制,理顺“三不管”“多头管”。推进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加快行政执法统一协调指挥平台建设,加强政府对行政执法的统一领导和协调。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开展年度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和案卷评查。

七是实施法治人才培育提升工程,建立专业性强、技术全面的法治铁军队伍。推进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严格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集中学法制度,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推进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开展好年度行政执法综合知识考试,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推进公职律师培育、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配备率。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和律师行业管理,推进法治监督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培育工作。

八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建立职责明确、县乡一体的法治政府建设体系。坚持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及时制定《法治新昌(法治政府)重点工作清单》,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法治政府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积极争创法治建设示范乡镇(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