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张乐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2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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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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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王张乐同志任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科副科长(主持工作)(试用期1年);免去其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陈娜同志任水库移民扶持科科长(试用期1年);

张英超同志任县救助管理站站长(试用期1年);免去其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凯同志任县婚姻登记处主任(试用期1年);免去其县救助管理站副站长职务;

郑洁同志任县殡葬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1年);

俞小东同志任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1年);

刘洋同志任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副主任;

潜泽英同志任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副主任(试用期1年);

张麒励同志任县殡葬管理所所长;免去其县民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

赵苏霞同志的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科副科长(主持工作)职务;

黄贤洪同志的县民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梁军同志的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副主任(中层正职)职务;

曹晓霞同志的县婚姻登记处主任职务;

以上任职时间从3月18日局党组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