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2年度城南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办、中心:
《2022年度城南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乡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科室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各承办科室要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附件:2022年城南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新昌县城南乡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8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