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丁爱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新政干〔2022〕4号
县政府决定:
丁爱锋同志任新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浙江新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王豪东同志任县国资办主任(兼);
李 攀同志任县政务服务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何溢强同志的新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浙江新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李一峰同志的县国资办主任(兼)职务;
王韩军同志的县政务服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新昌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送: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