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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6-10 16:55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关于调整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调整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哪里举办、哪里负责”的原则,有序恢复各类会议、赛事、庆典、红白喜事、展会、讲座、培训、招聘等活动,参加人员须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会议、活动50人以上的,主办方需制定疫情防控方案,会议、活动有省外人员参加的原则上控制在200人以内,省外参会人员除持72小时核酸报告外,到新后24小时内完成核酸“落地检”;限于省内人员参加的全省性会议、活动对其参加人数上限不作硬性规定。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督检查责任,会议、活动的举办方和承办方要承担组织主体责任,切实做好人员健康状况核实、现场测温、亮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各会议承办场所要严格张贴“场所码”,落实进入人员扫码、核验行程卡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不得出现失管、漏管,造成后果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A级旅游景区及文化旅游室内场所(集中隔离场所周边除外)应落实人员守好小门,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的要求,客流量控制在承载量80%。

养老福利机构、护理院、看守所、精神专科医院(院区)等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解除封闭式管理,恢复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和探视探望。

落实落细国家和省、市、县帮扶纾困政策,做好促进消费、财税优惠、就业扶持、减免费用、项目补助、保险服务、信贷支持等系列帮扶政策兑现。

端午假期坚持“非必要不举办、非必须不聚集”,尽量减少大规模聚集性活动,严控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

二、有序推进旅游业恢复

积极发展周边游、近郊游、乡村游、城市休闲游,积极倡导职工开展疗休养活动,支持旅游企业按规定承接疗休养委托服务业务。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提倡省内市、县(市、区)之间开展疗休养结对和职工互送活动,欢迎县外职工到我县开展疗休养活动。

有序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游,通过学校组织集体旅行或家庭亲子旅行等,开展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实践教育活动。

在加强疫情风险防范的前提下,有序恢复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各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要加强疫情风险研判,不得组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参照中高风险管理的地区旅游,不得承接中高风险地区或参照中高风险管理地区的旅游团队;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应急预案,督促游客遵守团队行程所涉省市县防疫相关政策。如执行疫情防控要求不到位的,实施“熔断”机制,暂停承接跨省旅游业务。

三、强化来新返新人员管理报备

有序恢复跨省跨市人员流动,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所在地市。省外来新返新人员应在拟来新返新前至少提前48小时通过“来新返新人员自主申报”平台如实进行报备,承诺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配合做好各项防控工作,确保健康码为绿码,落地新昌后24小时内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原则上在落地卡口第一时间完成采样。在省防控办对离沪返浙人员政策未调整前,上海来新人员应提前向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申请报备,并明确有隔离房间的前提下,方可来新返新,且隔离费用自理(新昌籍离沪返新学生除外)。

四、分类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对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参照中高风险管理地区旅居史人员实行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对有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

无需纳入健康管理的省外低风险地区来新返新人员应尽量在抵新卡口完成1次核酸采样,在检测结果报告出来前,避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五、切实守好各类小门

高速公路卡口、服务区以及长途汽车场站等关键场所要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要求,督促入新人员扫“绍兴场所码”,核验行程卡和省外来新人员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督促省外来新返新人员落地开展一次核酸采样,严密守好全县各类关口。各类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住宅小区等要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人员进出管理,从严从紧管好“自家人”“外来人”。严格执行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核验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测体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等防控措施,发现健康码异常的,按要求进行核实与报告,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各行业部门必须严格落实主管责任,指导督促条线行业单位、重点场所全面落实“小门”管控要求。

六、有效扩大重点人员核酸检测覆盖面

请自觉按照规定频次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逾期不检测的,将通过赋黄码(待省防控办完善橙码机制后赋橙码)、弹窗等方式予以提醒。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和发热门诊工作人员,核酸采样检验医务人员,重点快递人员,收集、运输、装卸隔离点、定点医疗机构、康复医院医疗废弃物的工作人员等,每天1次核酸检测。医院、综合服务点、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含医养结合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监所等场所工作人员及直接接触冷链食品和进口商品物品相关工作人员,每2天1次核酸检测。各类市场、商场超市、餐饮住宿、文化旅游、培训机构、娱乐场所及窗口服务单位等公共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邮政快递、外卖工作人员,家政服务行业和环卫人员,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高速卡口服务区的工作人员,每3天1次核酸检测。学校教职员工、学生、校外培训机构工作人员,在校期间按每天不少于20%比例定期开展核酸检测。相关核酸检测频次视疫情形势和上级防控政策动态调整。

七、树立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

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能有效减少新冠肺炎感染,降低重症和死亡的发生。请符合条件的市民朋友尽快主动完成新冠疫苗接种,特别是60岁以上老年人群;符合加强针时限的,尽快完成疫苗加强针接种。

请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合理安排出行,非必要不前往疫情发生地。时刻注意个人防护,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公筷公勺等健康生活习惯,谨慎购买进口物品。定期主动核酸检测,出入各类场所积极配合测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规范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加强自我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请戴好口罩,立即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诊室)就诊和排查,并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随意流动。


新昌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3日


发布单位:新昌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