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240025866000/2022-62175 | 文件编号: | 新政办发〔2022〕34号 | 发布机构: | 县府办 |
生成日期: | 2022-06-10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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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按照市、县部署和要求,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推动我县现代服务业数字化、高端化、品质化、融合化发展,构建优质高效的现代服务业体系,结合我县现代服务业推进工作实际需求,由县发改局牵头,会同商务、文广旅游、交通等服务业行业主管部门,就政策修订方案进行对接研商,经过意见征求会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形成了《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二、政策依据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等八个政策的通知》(绍政办发〔2022〕11号)中的《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四个政策的通知》(新政办发〔2021〕54号)中的《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三、主要内容 本意见政策条款分为“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端化发展、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发展、促进消费提质扩容、加快新兴服务业特色化发展、优化提升服务质量效益、附则”六大部分,共计53条。 1.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端化发展。提升检验检测服务能力,培育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推动跨界融合发展。 2.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发展。鼓励景区村庄探索市场化运营模式,提升旅游景区质量,推进“旅游+”示范基地创建,加快发展研学旅游,拓展旅游客源市场,支持旅行社创强、创星、创收,加强旅游人才培养,扶持文创旅游商品开发,提升发展旅游购物业态,鼓励发展乡村旅游住宿业态,鼓励住宿餐饮评星创优创收,加大体育产业项目投资,鼓励创建省级运动休闲旅游项目,鼓励举办重大体育赛事,加大体育行业主体培育力度,加强安保服务品质。 3.促进消费提质扩容。鼓励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鼓励城乡物流体系建设,鼓励夜间经济发展,鼓励重点消费平台建设,鼓励商业品牌能级提升,鼓励商贸企业连锁经营。 4.加快新兴服务业特色化发展。调整优化运输结构,支持物流企业提档升级,鼓励发展先进运输方式,鼓励国际物流中心做强做大,培育壮大电商主体,鼓励发展电商直播,鼓励电子商务示范创建,鼓励发展农村电商,鼓励展会规模化发展,积极引进知名会展项目和会展机构,加快会展企业及品牌展会培育,支持对展会品牌化认证,提升展馆及配套服务,推动展会服务信息化升级,加快会展人才培育,鼓励企业参加国内展销,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聚,加强人力资源服务品牌项目培育,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工引智,加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人才培养,鼓励商务楼宇发展,促进社会办医发展。 5.优化提升服务质量效益。强化品牌质量建设,推进标准化建设,支持服务业试点示范创建,提升企业亩均效益,鼓励企业“下升上”,支持服务业企业培大育强。 6.附则。 四、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新昌县全县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李亚明(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联系方式:86383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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