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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24002586068M/2022-62234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2-06-17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调整新昌县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费用相关标准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2- 06- 21 15: 30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一、起草背景

为推动我县土地整治工作高效开展,建立健全垦造耕地后期管护长效机制,持续做好已建成验收垦造耕地项目的地力提升、作物种植等工作,确保垦造耕地项目长期、有效、稳定地发挥最大效益,加快垦造耕地项目入库,维护耕地质量、增加农民收入、加快乡村振兴、强化要素保障。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于5月7日印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提升补充耕地质量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2〕521号)要求:要留足项目后期管护费用,专项用于新增耕地后期管护和地力培肥,防止耕地出现“非粮化”。目前后续管护已严重影响我县指标入库,加之周围县市区大多已提高相关标准,新昌为绍兴市内最低,急需调整相关费用标准。

二、主要依据

1、《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提升补充耕地质量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2〕521号)第1点保障资金投入中明确:要留足项目后期管护费用,专项用于新增耕地后期管护和地力培肥,防止耕地出现“非粮化”。第6点加强后期管护中明确:要加大土地流转力度,适度集中经营权,引入现代农业企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主体统一经营。

2、《绍兴市保护耕地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的通知》(绍市保耕办〔2021〕1号)第二大点第(五)小点第3项相关要求中明确鼓励对水田项目种植水稻的,后续管护资金奖励提高。

政策要点

1、明确工作目标。加快垦造耕地项目入库,维护耕地质量、增加农民收入、加快乡村振兴、强化要素保障。。

2、明确调整办法。2021年1月1日后验收的项目,水田调整为每亩5年3万元(其中种植补助和必要的田租为每年2000元/亩,其他管护补助由乡镇统筹安排),旱地调整为每亩5年1.5万元(其中种植补助为每年500元/亩,其他管护补助由乡镇统筹安排),分年支付。在上级核查中发现有项目不符合管护要求需整改的,由乡镇(街道)在新项目管护资金中统筹列支。鼓励以项目为单位进行统一承包流转,符合相关要求的额外给予500元/亩的一次性奖励。

3、明确拨付方式。管护资金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实地复核后拨付,若实地复核种植非粮经济作物、水田种植旱地作物或无产量等不符合后续管护要求的不予补贴。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人:张伟

联系方式:0575-86038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