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新昌县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促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30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绍兴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绍政办综〔2022〕4号)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现将《2022年新昌县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配强工作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各牵头单位要按照“谁牵头负责、谁组织落实”原则,加强组织协调,开展专项部署,全力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细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支持配合牵头单位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县府办将对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评价考核。
附件:2022年新昌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3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