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10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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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供销社
各乡镇(街道)农合联:
新昌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以下简称:县农合联)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将于近期召开,为顺利开好这次大会,认真细致地做好代表的推选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以行政区划为单位,推选出席县农合联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代表采取推荐或选举的方式产生。
二、代表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宣传和贯彻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和落实
党委、政府农村工作部署和各项政策举措;
3.坚持为农服务,加快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指导和参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规范运作、发展壮大;
4.帮助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形成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服务功能,维护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5.拥护农合联章程,履行规定的义务。
三、代表类别
推选县农合联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主要对象:
(1)各乡镇(街道)农合联负责人;
(2)本县内经营和服务、规模较大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代表(包括基层供销社,产业农合联,行业协会,农业科研推广、农业生产服务、农产品加工流通、农资购销、金融服务等组织)、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农业企业等);
(3)具有影响力、代表性、合法合规经营的各乡镇(街道)农合联会员;
(4)其他相关组织代表。
四、名额分配
希各乡镇(街道)接此通知后,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农合联章程以及《浙江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关于做好2022年农合联换届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农合发〔2022〕2号)要求,认真做好代表的推荐和选举工作。代表名单由各乡镇(街道)负责汇总,请在8月12日前加盖公章后通过浙政钉发送电子稿报送县供销社合经科。
(联系人:杨天青,联系电话:0575-86939650)
新昌县农民经济组织联合会
2022年8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