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沃洲镇严丹赤村A级景区村建设项目-露营基地及游步道建设工程发包公告
发布时间: 2022- 08- 12   15: 48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关闭窗口

项目编号:wzz-2022-024

新昌县沃洲镇严丹赤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严丹赤村A级景区村建设项目-露营基地及游步道建设工程已具备发包条件,根据新政办法【2018】77号《新昌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简易发包管理办法(试行)》,经新昌县沃洲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准,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建设地点为:新昌县沃洲镇严丹赤村

2、施工内容:水塘浇筑、路面铺装、景墙砌筑、游步道建设、绿化种植及相应设施安装等。

3、发包价:¥ 1758899元(其中含暂列金¥ 50000元、税金、规费、利润、施工管理费、风险费用等与企业经营、工程施工有关的所有费用和款项)。

4、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发包方式:公开发包。

6、竞包方式:采用总造价让利法,让利率范围为8%~12%(含上、下限,步长0.2%)。

7、施工日期:90日历天。

二、竞包人资格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购买发包文件时,竞包申请人应携带“交易证”和交易员身份证原件或者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和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否则其竞包申请不予受理。

四、未办理“交易证”的竞包申请人,须在购买发包文件前携带相关资料到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昌县江滨西路600号五楼)办理,办理“交易证”的相关要求可登录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询下载;省外竞包人报名前须先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手续。

五、报名时应提供下列资格预审资料:工程建设项目竞包申请书、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技术负责人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证书)》(提供技术负责人的任命文件或诚信平台查询信息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安全员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项目经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交易员或者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以上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并签字加盖竞包单位公章)。

六、竞包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资料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如提交虚假资料,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竞包资格,其竞包作无效处理

七、经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须购买发包资料文件,发包文件及有关资料每套售价为每份100元,资料费售后不退。

八、竞包保证金:本项目的竞包保证金为叁万元整(¥ 30000元),竞包人必须在提交竞包文件前按如下指定账户缴纳竞包保证金。

收款单位:沃洲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本部

开户银行:新昌农商银行大市聚支行

账    号:201000032002580000100

竞包保证金缴款凭证(须注明工程名称和缴款单位名称)复印件及竞包单位开具的收款收据(盖章带至发包会议现场备查),作为竞包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同提交。未提交竞包保证金的作无效处理。

九、付款方式: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待上级单位拨款到位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工程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审计价款的98.5%;余下的1.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等问题的,一个月内付清(不计息)。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付款时中包方须开具税务发票给发包方入账。

十、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符合以上申请条件并有意参加竞包者,请于 2022年 8 月17 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持单位介绍信并携带资格预审资料到新昌县沃洲镇人民政府一楼停车场小会议室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十一、发包会议时间: 2022年 8 月 19 日10:30时

发包会议地点:新昌县沃洲镇人民政府一楼停车场小会议室  

注:因疫情影响,本项目的竞包人不全部参加现场发包会议,发包人按照报名序号(第2、4、6、8、10家)邀请5家竞包单位作为竞包人代表参加发包会议。提交竞包文件时,竞包文件即交即走,人员不得滞留;尽量错峰提交以免引起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如需抽签的,在新昌县沃洲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下,由发包人随机抽取确定。

十二、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13858443998      潘先生(发包方)

13646754115      张女士(代理方)

发 包 人: 新昌县沃洲镇严丹赤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盖章)

代理机构: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日    期:2022年8月12日



信息来源: 县政务服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