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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年新昌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中标(中包)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2- 09- 02   15: 28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关闭窗口

2023-2024年新昌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于2022 9 1 日上午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发包。按照发包文件规定的评包办法,经发包小组评定,入围的中包候选人如下:

中包候选人为:1绍兴汇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监理为工程师为李学健(证书编号:JLG2013510947),竞包让利率为10.50%综合得分为87.652浙江元兴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总监理为工程师为黄文江(证书编号:JLG2013330695),竞包让利率为10.70%综合得分为87.62分;3杭州亿嘉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总监理为工程师为黄兆鑫(证书编号:JLG2005420445),竞包让利率为9.50%综合得分为82.87分;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完工验收止。监理服务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 9   3  日至2022  9   5 日。

中包候选人相关业绩:

业绩证明对象

业绩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证明形式

评审结果

绍兴汇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上虞区上浦镇东山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

202.5774

合同

通过

上虞区 2018 年盖北镇世海村土地开发项目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575.2649

合同

通过

嵊州市 2017 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园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创新试点项目(I 标)

938.3915

合同

通过

上虞区崧厦镇 2018 年蔡林村等八村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提升项目暨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严巷头村)工程

170.0000

合同

通过

上虞区丰惠镇 2018 年西湖村等六村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提升项目(渔门村)

133.6889

合同

通过

上虞区丰惠镇 2018 年西湖村等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提升项目(西郊村)

127.0904

合同

通过

瑞安市桐浦镇桐浦片高标准农田提质改造项目

269.6875

合同

通过

瑞安市桐浦镇浦东、浦西和桐浦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79.8888

合同

通过

浙江元兴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8 年雅畈镇汉加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200.0000

合同

通过

临海市桃潴镇 2019 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3218.1890

合同

通过

江山市 2020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3420.0000

合同

通过

嵊州市下王镇沙弄村和上店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66.4423

合同

通过

句容市下蜀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

1400.0000

合同

通过

2021年新昌县沃洲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519.6592

合同

通过

2021年新昌县儒岙镇前洋市村等 7个村高标准农田项目(黄泥丘、屋沿坑、旧宅村片区)

452.2683

合同

通过

2021年新昌县儒岙镇横山村等 3 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432.9056

合同

通过

杭州亿嘉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兰溪市2018 年吴村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800.0000

合同

通过

浮梁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5472.0000

合同

通过

兰溪市 2018 年青龙山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1340.0000

合同

通过

长兴县虹星桥镇 2021 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49.0000

合同

通过

2018年平阳县海西镇宋埠南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重)

1090.0000

合同

通过

2019 年兰溪市永昌街道直龙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620.0000

合同

通过

浮梁县 2019 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3904.8000

合同

通过

否决竞包情形:1、绍兴平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未出具20222-7月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其竞包被否决。

2、嘉兴政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竞包函部分授权委托书中代理人名字与身份证上不符,且签名与身份证不一致,根据发包文件28.1.3规定其竞包被否决。

 

发包人(盖章):新昌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负责人(签字):

地址:新昌县鼓山中路66号       电话:0575-86177917 

代理机构(盖章):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5657525790      

 期:202292

 

说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开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相关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新昌县政务服务办公室:0575-86229331

附件:农业局监理.pdf
附件: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信息来源: 县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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