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积金中心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0 11:4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2年是新一届党委、政府班子全面履职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之年。今年以来,县公积金中心在县委县政府和依法治县办正确领导下,县公积金中心严格按照《法治浙江(绍兴)建设规划(2021-2025 年)》、《2022 年法治新昌(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清单》等文件精神,持续深化“大综合一体化”改革,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履行法治建设职责

1.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任务亲自督办;认真学习传达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四次(扩大)会议和2022年一季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等重要会议精神;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落实法治建设责任领导,落实相关科室如归集科、综合科和相关科室人员负责法治建设具体工作,并按照要求完成本单位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上网公开等任务。

2.依规执行重大决策制定完善公积金党组等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工作制度,促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管理,严格按照《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意见》和《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印发文件,全面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统筹与规划。今年以来,我中心没有承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没有制定印发规范性文件。

3.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执法和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落实法律顾问参与行政执法、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政府合同审查等工作。2022年继续聘请浙江新时代律师事务所为本中心法律顾问,为制定重大决策等方面提供法律意见。

二、深入学习宣传,抓好法治思想学思悟践

1.深学深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广大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教育。订购《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等学习书籍,深刻领会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积极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学习《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等最新法律法规,更新法治知识;充分利用周一夜学、自主学习、三会一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章党规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动干部做遵法守法用法模范。

2、积极开展各类法治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参加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微考学等培训和考试,增强单位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意识;积极开展防骗提防骗贷知识、执法证、行政执法条例等内容的学习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截止12月底,参加绍兴市中心组织《信访工作条例》和行政执法专业知识集中培训1次,开展防骗提骗贷技能培训10次。

3.深入开展公积金法治宣传。积极开展公积金骗提骗贷防范宣传、公积金扩面建制、公积金提取贷款规范等公积金法治宣传工作,通过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规范公积金缴存职工缴存提取、合规进行公积金贷款;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动员单位职工不信谣、不传谣,转发扩散官方最新疫情政策、通报和信息,增加大众对防控政策的认同和理解;以警示教育月、全县法治宣传月为契机,积极弘扬梁柏台红色法治精神,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法润新昌等活动,与其他机关形成宣传合力。

 三、加强改革服务,全面履行部门政府职能

1.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持续加快“掌上办”“智能网办”,协助优化完善偿还异地贷款本息提取、市内公积金账户转移功能,实现浙里办APP线上直接办理;全面推进公积金“一件事”集成改革,目前,中心已实现公务员、事业单位职业生涯全周期管理、法院执行、企业开办、身后、居民身份证信息变更等多项公积金相关业务“一件事”平台联办,同时还贷结清、上市合法合规证明等“一件事”场景正在逐步推进中。

2.协助拓展数字应用平台。积极配合市中心、县大数据中心等部门做好数字平台应用拓展、推广工作。充分利用浙里民生、浙惠住房公积金、长三角“一网通办”、浙里办APP等平台和应用,积极合作办件,拓展服务外延。目前,在各应用平台已实现3项公积金关键小事“智能速办”,8项高频业务“跨省通办”,3项高频业务长三角“一网通办”,3项“浙惠住房公积金”业务上线贯通等等。

3.持续提升营商环境水平。积极开展公积金企业常态化走访,通过实地走访、面对面座谈等形式走访了五洲新村、泰坦、万丰集团等大中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公积金缴存建制等情况,明确企业需求和实际困难,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贡献公积金力量。同时,为帮助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和职工渡过难关,持续推出允许经申请缓交住房公积金、提高无房提取公积金上限等疫情期间暂时性支持政策(截止2022年12月31日),让企业和职工能够“歇歇脚再出发”。

四、加强执法管理,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贯彻落实“大综合一体化”改革。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一体化改革,明确归属综合执法局具体职能,细化行政执法裁量和程序,及时做好与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接和资料转移等工作。同时严格按照《绍兴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依法依规做好行业监督、投诉举报处理等工作,维护公积金缴存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2.全面加强部门间执法合作。全面推进浙政钉-掌上执法、浙政钉-执行一件事等应用使用,进一步加强与公安、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联动和执法合作。截止12月底,对28家民办幼儿园进行催建催缴和规范执法,优化营商环境;办理查询、冻结、资金划款等执法“一件事”107件,提升执法效能。

2.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加强公积金中心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及时做好中心工作人员特别是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完成执法证统一换证;严格落实执法“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要求,鼓励单位干部特别是新进干部参加执法资格考试,不断提高公积金行政执法持证率。截止12月底,组织2名干部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均已通过;目前,我中心已有10名同志通过执法证考试,占全体单位职工的91%。

五、加强内部管控,提升依法治理能力水平。

1.加强信贷风险防范。以降低公积金贷款风险敞口为主要抓手,严格落实贷审会制度、贷款三级审批、贷款面谈面签制度,坚决执行二手房贷款评估、楼盘动态监管等制度;扎实做好还贷提醒和逾期催缴工作,还款日前短信提醒,还款日后分类催收,并建立逾期风险花名册,进行长期跟踪管理,降低公积金贷款逾期率。截止目前,公积金逾期贷款账面余额为0

2.加强违规提取整治。建立完善违规提取常态化自查机制,定期开展公积金提取业务“回头看”;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治理违规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异地购房提取、离职销户等部分提取的资格条件、材料要件等作出调整,规范公积金提取行为;同时,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各项业务培训管理,减少操作风险。

3.强化矛盾隐患排查处理。积极开展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处置,设立举报信箱、网上信访、好差评等多种投诉渠道,对投诉行为及时核实,做到来信来访件件有交代,事事有落实;积极回应网络舆论,及时调查处理新闻媒体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截止12月底,我中心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通过受理调查、调解协调等方式处理公积金相关咨询投诉件73件,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

2022年,我中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仍然存在一定差距,比如部分缴存职工存在骗提骗贷现象等等。下阶段,我中心将继续贯彻落实《法治浙江(绍兴)建设规划》等工作要求,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推进法治公积金建设。

一是持续深化政务改革服务。紧跟省、市、县数字化信息化要求,配合市中心、大数据中心做好公积金“一件事”、“掌上办”“智能网办”等建设目标,层层推进数字公积金建设,不断加强大数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应用。

二是持续加强法治教育宣传。认真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积极开展微考学、学法用法考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公积金防骗提防骗贷等法治宣传活动,提升公积金缴存职工的法治意识。

三是持续提升行政管理水平。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防职工多地缴存、超龄缴存等行为;优化提取、贷款审核流程,规范公积金提取、贷款行为;开展骗提骗贷行为整治,全面落实每季度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常态化自查工作。

四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鼓励单位年轻干部职工参加执法资格考试,提高公积金执法队伍持证率;加强法制机构工作力量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公积金法制队伍建设。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