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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举行学习《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报告会
发布日期:2023-10-19浏览次数:

  

10月17日,县人大常委会举行学习《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报告会,邀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行政法规处处长路国连来新授课,切实提升我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及“美丽新昌”建设。

会上,路国连围绕《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制定背景、过程和主要内容,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生动的培训。《条例》是我省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一部综合性法规,也是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法规,为生态环境部门履行职能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为全社会共同守护绿水青山、建设美丽浙江提供了扎实的制度规范。

会议指出,《条例》的出台,是浙江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也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生态文明高地的迫切需要。

会议强调,各单位要以此次讲座为契机,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深入领会新理念、新制度、新举措,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坚持尊法用法,强化法治意识,维护制度权威,对照《条例》明确的事项,保障《条例》落细落小落实落地。要根据《条例》要求,更好地扛起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真正用严格的制度、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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