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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度新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8 16:25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

2023年度新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局党委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科室、各下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各承办科室、各下属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附件:2023年度新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新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9日

附件:

2023年度新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内容

有关依据

承办科室

完成时间

实施计划

1

出台新昌县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1. 基本情况

2. “十四五”期间拟解决的问题

3.建设目标和工作思路

4. 系统化实施方案

5. 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

6. 建设任务和项目清单

《关于支持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浙建城发〔2022〕46号文件要求

建设科

2023年8月

2022年11月,编制实施文件,并征求各部门意见、专家评审。

2023年3-4月,对修改稿进行进一步确认。

2023年8月底,正式完成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