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度新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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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 《2023年度新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局党委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科室、各下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各承办科室、各下属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附件:2023年度新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新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9日 附件: 2023年度新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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