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文化旅游综合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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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文化旅游综合体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9 09:37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招标项目编号:2022023(FJ)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昌文化旅游综合体项目 已由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新昌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昌县南明街道鼓山东路和文体路交叉口西南侧。

2.2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9847.2平方米(约30亩),总建筑面积约79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94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9600平方米。项目计划总投资114633.39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办公、酒店、餐饮娱乐、商业用房等,其中宴会厅地上5层,建筑高度为23.7m;酒店地上6层,建筑高度为23.995m;办公楼地上16层,建筑高度为71.05m。主要结构形式: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和框架结构。基坑支护采用高压旋喷桩+钻孔灌注桩形式。

2.3 招标估算价:约67780.73万元(其中设计费 644 万元,工程费用(含设备费)约 67136.73 万元)。

2.4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范围:

2.4.1设计范围:本工程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新建区域的初步设计的优化及深化、施工图设计(含BIM设计)和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专项技术评估及施工期内的配合服务。要求进行限额设计(按初步设计批复中相应工程建安费用进行限价设计),并进行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等。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基坑维护、建筑、结构、PC构件装配式、钢结构、给排水、消防、强电、弱电(含智能化及音响设备等)、暖通、厨房、人防、园林景观、夜景亮化、室外附属配套、室外综合管线、交通设施、地下室及地上地面的标识标线、高低配电、电梯工程、标识标牌、燃气、音响、灯光等所有工作,包含精装修设计。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绿色建筑设计、建筑智能化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幕墙设计等涉及本项目的所有专项设计及专项技术评估。招标人有权增加或减少设计内容,设计服务费用包含在中标价内。

备注:初步设计已由招标人另行委托第三方编制,施工图内容须经建设单位确认。

2.4.2施工范围:设计范围内新建区域所有施工内容(包括各类专项工程和附属工程)、场地准备(包括建筑红线外进场临时道路和建筑红线内场地平整、填筑)、各建筑物的建筑、结构、PC构件装配式、钢结构、安装、综合管线(包括移动、电信、联通、华数、铁塔等)、给排水、暖通、空调及新风系统、热水系统、机房设备、厨房设备、电梯、消防、亮化等专业、场外工程(包括围墙、道路、铺装、绿化、景观、小品、室外给排水、雨水蓄水、照明、入口建筑、景观绿化等场外工程。)、精装修、人防、交通设施等工程的施工以及相关的配合服务等工作,以及场地恢复及竣工验收、竣工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绿化保活和养护期的保活养护工作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分包单位、供应商的配合工作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2.5 计划工期要求:总工期780 日历天

(1)设计周期要求: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本项目须在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图审。

(2)施工进度要求:发出开工令后,300 日历天内完成地下室所有工程到±0.00(其中承包单位须在图审完成后45天内完成施工图预算的编制,预算由财政审价中心进行审核),48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主体工程(含场外工程),65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精装修工程,剩余40日历天完成最后工作并通过整体验收。

2.6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设计标准、设计规范、设计规程及相关规定,在实施过程中如国家颁布新规范、新标准,则按新规范、新标准的要求执行,费用不再增加;同时本项目要求达到绿色建筑设计和运行三星级标准,并通过相关验收。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三种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a.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

b.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c.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与本次投标相关的所有资料;

d.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e.联合体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各成员的有关证件和资料。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人员:

(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1 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应注册在联合体施工方),且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项目总负责人及项目经理。

(2)拟派设计负责人(1 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拟派项目经理(1 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应注册在联合体施工方),且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4)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同一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处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4.投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CA数字证书登录“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220.191.226.173/TPBidder”,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

4.4未取得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办法请登录“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5.2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传输。

6.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6.1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2年2月 23 日上午11:00;

6.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招标,投标人须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

6.3投标人现场开标观摩地点:因疫情原因,投标人不能现场观摩。投标人可通过新昌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观看开标过程。

6.4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220.191.226.169:8085/BidOpening/ bidopeninghallaction/hall/default,请各投标单位使用IE11浏览器访问新昌不见面开标大厅,使用CA锁登录,完成远程开标。开标时如有疑问,可拨打86125372咨询。

6.5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在开标会议期间须及时关注新昌不见面开标大厅,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特别注意:各潜在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过程中碰到计价软件问题请咨询各自计价软件公司,碰到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新点软件客服电话:4009980000;新点技术人员:QQ559636749;CA电子签章问题请咨询:天谷软件客服电话:4000878198。

注: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本招标项目(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zjxc.gov.cn/col/col1634736/index.html),可能有澄清、答疑等相关信息。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昌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昌县七星街道京新大厦13、14楼  地  址:  绍兴市环城西路396#-5                    

邮  编:           /          邮  编:        /             

联系人:        朱女士       联系人:       金先生              

电  话:    057586042251     电  话:    1*******9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2022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