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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3-12-25浏览次数:

12月19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邵永明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期评估报告、关于提请审议新昌县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和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两个议案,作出了《新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新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等三项决议决定。

会议就“十四五”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提出要求。会议指出,“十四五”以来,全县上下坚定不移实施“14361”战略,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努力克服疫情和外部形势复杂多变等因素影响,取得了来之不易的积极成果。会议希望县政府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充分发挥规划纲要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和综合调控功能,注重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各专项规划之间的有机衔接,增强规划实施的有序性;充分运用“十四五”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期评估成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紧盯短板弱项,细化责任落实,扎实做好规划执行的“后半篇文章”;紧密关注下一个五年周期的发展前景,及早开展“十五五”规划的调研谋划。

会议还就如何做好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会前代表活动提出要求。会议强调,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将于1月中下旬召开。为使代表们在会议期间更好地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职责,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人大街道工委要认真组织好会前代表活动,积极引导代表们领会中央大政方针,加强调查研究,关注新昌经济发展,听民声、察民情、聚民智,高质量提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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