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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新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3-12-25浏览次数:
(2023年12月19日新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新昌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新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中下旬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1.听取和审议新昌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新昌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审查、批准新昌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新昌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审查、批准新昌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4年财政预算

  4.听取和审议新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新昌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新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选举新昌县人民法院院长

  8.票决2024年新昌县人民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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