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行政决策
首页
> 专题专栏 > 重大行政决策 > 征求公众意见
《新昌县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制定情况说明(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3-12-26 11:12 浏览次数: 打印

一、制定实施方案的必要性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大力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全面推进我县城市治水由工程治水向生态治水转变,加大城市径流雨水源头减排的刚性约束,实现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促使城市“弹性适应”环境变化和自然灾害。

二、制定依据和过程

该实施方案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省政府《关于推进全省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98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17〕72号)、《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GB/T51345-2018)、《新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规划纲要》。

2022年3月,启动《方案》编制前期研究工作,开展新昌县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现状分析、问题识别、形势研判等工作。

2022年6月,完成《新昌县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初步框架,初步确定新昌县海绵城市建设全域化发展的工作基本思路,形成了方案编制大纲。

2022年7月到8月,组织了多次局内科室对接,形成征求意见稿,在局内征求意见1轮,对照《关于推进全省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新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规划纲要》等相关文件资料进行修改完善。

2022年9月省建设厅组织省内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初步评审,并按照专家评审会议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

2023年1月完成部门专家评审程序,并按照部门专家评审会议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

2023年8月8日-8月14日,在新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

2023年8月底完成《新昌县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成果稿。

三、主要内容

《新昌县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总共六章,分别对新昌县现实基本情况、“十四五”期间拟解决的问题、建设目标和工作思路、系统化实施方案、海绵城市建设保障体系、建设任务和项目清单等进行了明确和说明。

1.基本情况:简述了新昌县区位条件、地形地貌、山水格局、土壤地质、气候水文等特征。经济社会、人口、用地情况、下垫面现状情况,以及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地下空间建设、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环境综合整治、河道有机更新、绿道网建设、未来社区建设、城乡风貌建设等情况。

2.“十四五”期间拟解决的问题:根据现状问题分析,新昌县“十四五”期间通过海绵城市建设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如下:(1)水安全方面:通过大排水系统构建、河道治理、排水管网建设和积水点整治等工程,防洪堤达标率达到100%,城区内涝防治标准达标100%,确保湖库调蓄能力不削减,新增排涝泵站抽排能力。(2)水环境方面:通过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和活水提质等系统工程,实现地表水体断面水质100%稳定达标、污水直排点100%消除、合流制溢流频次和初雨SS污染削减。(3)水生态方面:通过下垫面改造、LID设施布置、生态岸线改造和湖体建设等工程,实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标和恢复生态岸线,确保天然水域面积不削减。(4)水资源方面:通过雨水集蓄综合利用和再生水处理回用等,提高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

3.建设目标和工作思路: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为指导,以现状水系为基础,以水环境功能区划为依据,以确保防汛排涝安全为前提,加强水体的综合保护与治理,以规划的宏观视角开发城市水岸、规划控制水系沿线用地,实现“水生态恢复、水安全保障、水环境改善、水资源涵养、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增强城市发展的整体性系统性、提高城市的承载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目标,建设“水清、岸绿、景美”的精致花园城市。新昌开展系统化全域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技术路线:以实施方案为纲领,制度政策为保障,理念植入为目标,项目建设为抓手,系统化全域开展海绵城市建设。

4.系统化实施方案:2021年新昌县建成区面积为33.3平方公里,结合用地开发,考虑逐年增长,预估2025年新昌县建成区面积为39.3平方公里。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到2025年,25%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则2025年目标面积至少需要9.82平方公里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本次实施方案拟定达标面积9.85平方公里,超过目标面积2公顷。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新民片区4.87平方公里,七星片区6.88平方公里,合计11.75平方公里。新昌县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后,将对下游的嵊州市的区域防洪产生积极的作用,减轻下游嵊州市的过境防洪压力,并且对过境水质进一步提升,为下游的生态、生产所需的水环境容量提供有力支撑。

5.海绵城市建设保障体系:参照市级组织架构,形成相应工作机制,完善领导小组构架,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统筹部署新昌县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建立统一指挥、整体联动、部门协作、责任落实的联动机制。成员单位有县政府办公室、县规资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林水)、县生态环境局、县气象局等,各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出力,将海绵城市理念融入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分为综合处、技术处和督导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压实领导责任,发挥领导作用,强化组织领导保障。

6.建设任务和项目清单:基于新昌城区水环境、水安全、水资源和水生态方案,将各方案提出的对应措施分解落实为具体建设项目,从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三个方面对各类建设项目进行综合统筹,生成具体的建设项目清单并明确其建设要求。根据上述原则,确定源头减排类项目154个,过程控制类项目32个,系统治理类项目13个。

源头减排项目建设可通过多种工程措施实现源头径流控制、初雨污染控制,同时改造过程中可根据现状问题和居民诉求,同步实施混接改造、小区内部积水点整治、增加雨水回用设施等,对渗水他建设、水环境改善、水安全提升和水资源利用四方面均有贡献。为满足多方面建设需求,同时避免工程重复,在可行性分析和居民诉求调研的基础上,将四方面的要求进行综合统筹,最终确定源头减排项目的建设指标要求和建设内容。

过程控制项目主要包括管网排查清疏、管网修复改扩建、沿河截污管线和CSO调蓄池建设。为满足水安全提升需求,提升片区管网排水能力,需开展管网排查清疏和修复改扩建、建设沿河截污管线和CSO调蓄池。综合统筹水环境和水安全两方面的需求,最终确定过程控制项目的建设内容。

系统治理项目主要包括河道综合治理、防洪过程和涝点整治工程。为满足水环境改善需求,要求开展底泥清淤、岸线垃圾处理、生态修复和生态补水等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为满足水安全提升需求,要求内河按规划标准建设,落实蓝绿线管控,提升排涝能力;为拦截上游山洪需建设江北城区山洪防治生态补水工程;对于个别地势低洼的易涝点还需提出针对性整治方案。为满足水生态建设需求,需在河道综合治理中结合岸线条件进行生态岸线建设。综合统筹水环境、水安全和水生态三方面的需求,最终确定系统治理项目的建设内容。

四、征求意见情况

2023年1月16日,向各部门征求意见建议,共收集9条意见,均采纳。

2023年8月8日-9月8日,在新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http://www.zjxc.gov.cn/art/2023/8/8/art_1229362192_4072462.html,共收到0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