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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文字版)

发布时间:2023-12-27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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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府办

《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内部审计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内部审计工作作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省政府于2022年1月7日公布第390号令《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市政府于2023年5月13日印发《绍兴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绍政发〔2023〕12号)。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精神,切实加强全县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新昌实际,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2.《审计署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的意见》(审法发〔2018〕2号)

3.《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省政府令〔2022〕390号)

4.《绍兴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绍政发〔2023〕12号)

三、主要内容

1.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目的意义。阐明内部审计的重要意义,强调各单位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加强和推进重点领域和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应当健全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独立开展内审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单位,要求规范向社会购买内审服务。

3.加强内部审计组织实施的全流程规范化建设。强调各单位要加强内审计划的协调协同、规范内审实施的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内审整改机制、建立健全内审结果运用机制等。

4.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明确通过营造企业内审良好氛围、指导企业健全内审规范、建设企业内审交流平台、树立企业内审示范标杆等举措,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5.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的工作保障。阐明通过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严格执法执纪,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保障。

四、适用期限

    本文件自公布后30日后施行。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新昌县审计局

解读人:赵国平

联系电话:0575-86256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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