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14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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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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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新昌县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让法治这一手真正硬起来”要求,紧紧围绕县委“14361”发展战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为助力新昌打造节点城市、争当共富标杆、跻身“50强”提供法治保障
一、2022年新昌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要点”,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法治建设进程。
健全体制机制。全面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贯工作,制定《新昌县贯彻落实〈浙江省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八进”活动工作方案〉任务书》,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和《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等书籍480余册。高规格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四次(扩大)会议等县级法治会议4次,印发《新昌县贯彻落实〈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等重要文件,明确年度重点工作清单。
强化督导调研。持续深化“52311”法治督察工作机制,开展法治督察巡察2次,专项监督4次,涉及乡镇(街道)、县级部门62家次、在建工程9个,“新昌县创新探索‘全要素’法治督察新机制”在《浙江信息(工作交流)》中刊出。推进“裁执分离”非诉案件执行工作,跟踪督导21件案件全部执行到位。开展法治建设专题调研,梳理上报法治调研论文21篇,其中3篇获绍兴市法治建设优秀调研文章。上报创新项目、典型案例、最佳实践等23项,其中《法治督察“523+”项目》入选2022年度全省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复评名单。
加强队伍建设。强化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开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8次,党政主要负责人书面述法90余人、现场述法3人,领导干部任前法律测试参与60人次,市管领导干部考试组织优秀,为全市唯一。强化法治培训轮训,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法治(政府)建设理论与实务主体培训班、公检法律同堂培训班、行政诉讼案件旁听庭审活动等,参训人员达200余人。充实法治力量,选聘县级法治人才53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14名,选任人民陪审员109名。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出台《关于公职律师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公职律师配备率提升至62.96%,2022年公职律师累计为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参与信访接待、矛盾调处、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等1319次。
(二)围绕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强化统筹谋划,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强化依法行政。承办全省政府法务暨“最佳实践”培育试点(南部片区)工作交流会,积极推广新昌经验。配强县乡法制审查队伍,推进12个乡镇(街道)成立合法性审查中心,9个赋权乡镇(街道)执法队成立法制室,相关做法经深化完善后在全市推广。组织多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案卷评查,评查行政处罚案卷152卷、行政许可案卷18卷,发现问题60余处。全面摸排全县重点工程及政府民生事项,完成重大决策风险评估95件。深化行政复议“以案治本”,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16件,审结213件,调撤率达70.9%,复议后起诉率降至3.4%,复议后败诉案件零发生,行政复议与一审行政诉讼收案比达2.2,综合指标全市排名前列。
推进执法改革。全力推进9个乡镇(街道)及园区、景区、库区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下沉执法力量达77.14%,县委书记黄旭荣在全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大会中作交流发言。创新打造具有新昌特色的“三中心二机制一应用”模式,建立行政执法指挥协调中心、案件管理中心和法制审核中心,构建“警执联动”“检执联动”双机制,设立全市首个“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驻点检察官办公室,打造一般案件“快查即办”场景应用,案件平均处置效率提升4.1倍。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行动4400余次,扰民扰企有效减少60%,行政监管执法效率提升80%以上。县农业农村局获评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
深化除险保安。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依法治网,圆满完成党的二十大、各级“两会”、冬奥会等重大节会期间维稳安保工作。全年共成功调解纠纷2315件,涉案金额达11743.5万元。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全县刑事治安纠纷类警情同比下降12.74%,电诈追赃、返赃332.18万元,损失数同比下降34.95%,家庭暴力警情同比下降23.8%,相关经验在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播出,群众安全感居全市第一。积极推进信访积案化解“百日攻坚”行动,实现309件国家级、省级积案动态清零,信访案件数同比下降52%。全年未发生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和重新犯罪情况,刑释人员当年重新犯罪率为0.19%,未超过2%控制线,重点刑释人员均按规定落实接回措施。
(三)围绕法治政府建设“难点”,强化协调推动,全力补齐法治建设短板。
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全面开展行政诉讼“双下降、双提升”攻坚行动,强化府院联动,建立法治政府建设月度例会制度,先后开展案件研商会8次,印发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相关通报5份、督办单12份。2022年一审行政诉讼收案104件,同比下降4.59%,结案84件,败诉2件,败诉率为2.38%,调撤44件,调撤率达52.38%,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继续保持100%,综合指标全市排名前列。《新昌县“四力齐发”提升行政争议化解实效》在《法治浙江简报(第十四期)》刊出。
深化基层依法治理。积极打造基层治理大脑,推进“162”与“141”全面衔接贯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儒岙镇、沃洲镇成功创建全市首批“枫桥式”法治乡镇(街道),创成省级“枫桥式”司法所1家、省级金牌调解室1家、省级“枫桥式”派出所1家。加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创成国家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个、省级15个、市级62个,儒岙镇上里村、澄潭街道梅渚村等法治乡村建设案例入选全国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儒岙镇横板桥村案例入选全省“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三年行动——法治乡村(社区)实践精品案例,东溪社区入选浙江省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挂牌成立“共享法庭”300家,重点培育镇街、村社及行业“共享法庭”示范点36家,其中儒岙镇儒一村“共享法庭”纳入全市首批“枫桥式”共享法庭。揭牌全省首个医保系统“共享法庭”,成功调处重大纠纷40起,累计追回医保基金19.37万元,工作成效被人民网、浙江日报等宣传报道。
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深化政务公开,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2022年全县各政府部门共承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498件,办结率达100%。县纪委监委强化政府投资建设领域“全流程”监督,助力打造优质工程、高效工程和廉洁工程,相关工作经验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县审计局围绕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落实情况,完成多个专项审计和8个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为组织部门精准画像提供经责审计成果服务。
(四)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亮点”,强化创新提升,全面优化法治建设环境。
深化数字法治改革。梳理形成重点场景应用培育项目13个,上线场景应用5个。其中“一照通用”应用作为“浙里民生关键小事智能速办”热点应用之一获李克强总理批示肯定,被央视新闻联播、人民日报、新华社等30余家重要媒体宣传报道;司法救助“束光”应用获评“全国政法智能化智慧检务创新案例”、全市2022年度数字法治好应用,获省检察院检察长批示肯定;“车辆注销一件事”应用被纳入2022年省数字化改革“一本账S2”、省数字社会案例集等,得到省公安厅副厅长、市长、副市长等批示肯定;“一网察警”项目入选2022年全省重大改革(重大应用)“一本账S2”,被确定为全省2022年度数字赋能社会治理现代化场景应用揭榜认领项目,被省司法厅吸收为全域数字法治监督应用三级子应用;“社区矫正精准帮扶一件事”被纳入全省司法行政数字化改革应用建设试点清单1.0,成功上架“浙政钉”。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司法保障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标杆建设等机制,成立全省首个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站,开展“你点我讲”助企法治讲座30场次,办理涉企公证428件,提供法治宣传和法治体检6120人次,帮助审查起草各类合同338次。出台《关于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联动联商机制的实施意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入选省政府督查激励。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企业合同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涉企案件同比下降57%,减少企业损失6200余万元,侦办涉众型经济案件、假冒商标案件等35起,涉案金额超1亿元,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保持零发生。建立全省首个县域知识产权馆,获评浙江省“法治市监”建设宣传教育示范基地,1篇案例入选市场监督管理2022年度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
打造特色普法品牌。加强与浙江大学的校地合作,召开“梁柏台法治精神与基层治理问题研究”年度合作计划研讨会,“弘扬梁柏台红色法治文化”写入《绍兴市“枫桥经验”传承发展条例》,原创调腔红色剧目《梁柏台》获评“李渔杯”首届全国清廉戏曲“优秀剧目”,在全县公演并赴省展演。全面推进“八五”普法,高规格举行普法宣传月暨第五个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领导干部集中宪法宣誓等内容被浙江新闻宣传报道。升级改造民法典公园等法治阵地,开展各类普法活动100余场次,分发宣传资料5万余份。
回顾2022年的工作,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长足发展,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有许多不足,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一是争先创优意识仍需加强,特色亮点工作谋划有所不足;二是法治建设力量稍显薄弱,行政机关法学专业人才相对匮乏;三是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和败诉预警机制有待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升。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新昌县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省委“两个先行”、市委“五个率先”,奋楫争先,赓续前行,为推进“小县六大”再深化、“六个先行”争示范、积极探索中国式现代化县域实践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聚焦中心大局,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创新”文章。围绕省委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等三个“一号工程”,积极推广谋划数字法治项目,探索惠企便民服务新举措,打造优化营商环境新高地,助推经济稳进提质。将法治文化融入新昌“精致花园”城市建设,探索“礼堂学法”等服务载体,打造新昌特色法治文化圈,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助力“乡村蝶变”。加强基层立法点建设,优化本地法治实践,努力争创“最佳实践点”。
二是聚焦问题短板,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文章。聚焦解决法治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不断深化“52311”法治督察机制。持续开展行政诉讼“双下降、双提升”攻坚行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强化行政复议职能,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和源头治理。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健全县乡合法性审查机制,全流程把控依法行政“三端”,推进政府科学、规范决策。加快推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迭代升级,强化重点领域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数字化水平。健全法治人才培育机制,加强法治培训,推动合法性审查队伍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
三是聚焦目标任务,做好法治政府建设“争先”文章。找准法治服务保障亚运会、省委三个“一号工程”等切入点,全面深化“法助共富、法护平安”行动,打造有辨识度有影响力的法治建设成果。加强与省市的工作对接,积极争取列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名单。全面推进“枫桥式”法治乡镇(街道)和“枫桥式”基层站所创建工作,统筹谋划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强化经验总结、提炼和宣传,打造新昌法治好“枫”景。
四是聚焦品牌打造,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文章。加强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贯工作,抓好《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贯彻落实。全面践行弘扬梁柏台红色法治精神,强化与浙江大学的科研合作,提升梁柏台诞生地的地域效应和影响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纪念活动,积极传播新昌法治“好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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