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中考优待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0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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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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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学校、中心学校、初中:

根据《绍兴市教育局关于调整统一全市中考加分办法的通知》(绍市教普〔2016〕113号)《浙江省公安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浙公通字〔2017〕61号)《绍兴市教育局 绍兴军分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绍政联〔2013〕1号)和《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浙江省教育厅转发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浙应急人事〔2019〕37号)精神和绍兴市认定程序,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做好2023年中考加分(优待)工作,现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相关学校宣传落实:

一、申报时间

开始时间:2023年4月21日

截止时间:2023年5月14日

二、申报方式

线上:登录浙里办APP、搜索“中考优待”,选择相应条目进入,在线填报、选择所属区域。

线下:根据“附件3”所列单位要求提交相关纸质材料进行申报。

三、操作说明

(一)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参加中考优待(线上填写表格,线下提交材料)

1.考生通过浙里办APP填写申请表后,到县侨办提交相应材料,形成正式的申请内容。

2.考生的申请内容分别经县侨办、绍兴市侨办审核、绍兴市教育局确认无误后完成联审。

3.县教育局进行优待信息公示后,通过系统将办结情况反馈给考生。

(二)台胞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参加中考优待(全流程在线办理)

1.考生通过浙里办APP填写申请表后,浙江户籍的台湾省籍考生无需上传任何内容,外省户籍的台湾省籍考生需要另行上传户口簿照片,台湾户籍考生需要另行上传通行证照片,形成正式的申请内容。

2.考生的申请内容分别经县台办、绍兴市台办审核、绍兴市教育局确认无误后完成联审。

3.县教育局进行优待信息公示后,通过系统将办结情况反馈给考生。

(三)烈士子女考生参加中考优待(线上填写表格,线下提交材料)

1.考生通过浙里办APP填写申请表后,到新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交相应材料,形成正式的申请内容。

2.考生的申请内容经新昌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绍兴市教育局确认无误后完成联审。

3.县教育局进行优待信息公示后,通过系统将办结情况反馈给考生。

(四)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考生参加中考优待(线上填写表格,线下提交材料)

1.考生通过浙里办APP填写申请表后,到县人武部提交相应材料,形成正式的申请内容。

2.考生的申请内容分别经县级人武部门(或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审核、绍兴市教育局确认无误后完成联审。

3.县教育局进行优待信息公示后,通过系统将办结情况反馈给考生。

(五)符合条件的公安民警子女考生参加中考优待(全流程线下办理)。

1.公安系统条线部署申报工作。

2.考生向县公安局提交材料(部分警种为两级管理)。

3.申请材料经县级、市级、省级逐级审核,由省公安厅报公安部、教育部并抄送省教育厅。

4.省教育厅逐级下发符合条件的考生信息,由各县教育局落实优待政策。

(六)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子女考生参加中考优待(全流程线下办理)

1.消防系统条线部署申报工作。

2.考生向市级消防部门提交材料。

3.申请材料经市级、省级消防部门及省应急管理厅逐级审核,由省应急管理厅报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并抄送省教育厅。

4.省教育厅逐级下发符合条件的考生信息,由县教育局落实优待政策。

四、结果公示

中考加分(优待)信息于2023年5月20日前在新昌县人民政府官网www.zjxc.gov.cn完成公示。

 

附件:1.绍兴市身份类考生中考加分(优待)申请表.docx

2.中考加分(优待)申报说明.docx

3.2023年新昌县中考优待办理部门一览表.docx

 

                           新昌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