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洲之星建设工程第4次答疑澄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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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招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如下
1、问:招标文件中5.2.2.4招标人随机抽取确认K1(权重系数)范围与商务标评审K1(权重系数)范围不一致,哪个为准?
答:招标人随机抽取确认K1(权重系数)范围为:0.4、0.42、0.44、0.46、0.48、0.5、0.52、0.54、0.56、0.58、0.6。
2、问:招标公告施工工期与投标函附录施工工期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答:本项目施工工期为469日历天。
3、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单位:新昌县工业园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3年4月24日
信息来源: 县政务服务办 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