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统计局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发布时间:2023-05-22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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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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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713 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 337 号)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浙政办发〔2021〕3 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新昌县统计局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序号

事项名称

主要内容

决策机关

承办单位

完成时间

实施计划

1

新昌县

第五次经济普查

组建普查领导机构和普查队伍,完成普查区域划分,全面清查县域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新昌县

统计局

新昌县

统计局

12月底

制定方案:1—8月;

划区绘图:5—7月;

选聘培训:1—6月,11—12月;

编制底册:7—8月;

单位清查:8—12月;

登记准备: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