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公布沙溪镇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23〕32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起草了《关于公布沙溪镇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书面反馈。
征集日期: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21日。
联系人:沈梦蝶;联系电话:0575-86188315;传真:0575-86187214;电子邮件:sx312570@163.com ;邮寄地址:新昌县沙溪镇沙溪村126号(邮编:312570)。
附件:
关于公布沙溪镇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新昌县沙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