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做好退役军人行政关系、组织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 (二)协助做好退役军人来信来访、接待办理、心理疏导、权益咨询、政策解答、法律服务和涉及退役军人舆情的收集引导等工作。 (三)协助做好退役军人重点优抚对象服务等事务性工作。 (四)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等工作。 (五)负责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咨询,协助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承办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招聘会、推介会等,搭建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平台。协助做好军人军属权益保障服务工作。 (六)指导乡镇(街道)以下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工作。 (七)完成新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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