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21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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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医保局
(一)高标准推进参保任务。一是巩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截至6月19日,我县户籍人口基本医保参保率达99.94%;二是推进“越惠保”参保工作。2023年我县浙里越惠保投保29.42万人,投保率73.43%,全市排名第一。三是落实医疗救助政策。积极对接民政、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累计资助参保10432人,金额610.27万元,医疗救助结算25347人次,救助金额452万元,符合条件困难人员资助参保率和医疗救助率均为100%。
(二)推进公共服务“七优享”指标提升。根据公共服务“七优享”晾晒指标调度清单,截至6月,“病有良医”领域中,“基本医疗保障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含大病保险)”指标职工82.14%,全市第3、城乡居民67.16%,全市第3;“异地结算医疗机构开通率”全市并列第1;“弱有众扶”领域中,“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84.26%,全市第2。
(三)强化医保基金监管。一是强化常态化监管。截至6月已开展现场检查72家次,现场检查率53.3%,已办理行政案件15起,作出行政罚款12起,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1起。行政罚款20.47万元,共退回医保基金196.36万元(其中通过智能监控拒付97.59万元,自查自纠退回39.48万元)。二是抓实共享法庭深化提升工作。以开展第三方责任医保基金监管试点为抓手,落实“共享法庭医保基金监管服务站”实体化运作,出台并实施《第三方责任医保基金支付监管实施方案》,引进第三方力量成立项目组,探索建立外伤医保结算三级审核机制,筑牢第三方责任医保基金支付闭环管理机制,目前共追回医保基金30.71万元。三是强化“红黑榜”评定结果运用。4月15日召开医保基金监管宣传月启动仪式暨“e追偿”发布会,经过前期综合评定,公布6家红榜单位及3家黑榜单位,纵深推进县域医共体医保行业自律建设,压紧压实两家医共体及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基金使用主体责任,实现“追基金”向“追责任”延伸,倒逼医疗机构刀刃向内、自我提升。
(四)推行“枫桥式”医保服务新模式。一是持续推进医保经办“三个提升年”活动。今年以来共计走访乡镇街道12个,现场点对点培训14次,南明街道与七星街道集中业务培训各1次,截至5月底,全县医保业务经办量为27589件,其中镇街(含村级)业务经办量为14204件,占全县医保总办件量的51%。二是推行医保到家服务。依托未来社区、未来乡村共富基本单元,落实基层办事“三张清单”,将医保事项26项全部下放至12个乡镇街道,25项下放至273个村级代办点,并将其中9项高频民生事项纳入对乡镇街道的考核。目前已确定高新园区、梅渚村、雅庄村为“医保到家”试点,后期将根据市局部署落实一体化终端设备和自助药柜。三是开展跨省异地就医集中宣传月活动。围绕跨省异地就医政策,在线上开展知识竞赛,线下进行政策宣讲及视频轮播。
(五)开展基金运行分析。多次组织医保基金运行专题研讨会,分析近年来我县职工医保统筹基金运行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商讨对策,测算公立医院超支费用财政资金补助方案等。按王奇洲县长指示,起草新昌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强本节用”三年实施方案,目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
(六)开展口腔种植专项治理。召开口腔种植提质降费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和业务培训会议,走访医疗机构18家次,督导医疗机构做好口腔医疗服务项目、种植体系统、牙冠价格公示,指导学习政策,确保治理要求落实到位。目前全县10家开展口腔种植服务的医疗机构,参与单颗常规全流程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种植体集采和牙冠挂网采购,参与率100%。同时,开展口腔种植体集采签约,10家单位已全部完成签约,签约率100%,为下一步种植体平台采购做好准备工作。
(七)完成集中带量采购相关工作。上半年完成国家、省耗材集采报量6个批次,签约2批次;完成国家、省药品集采需求量或接续量填报共涉及9个批次。协议期内提前完成国家药品第二批、第四批、第六批和省第二批集采协议量采购任务。量采品种按时结算率达到市级考核要求,每月按时结算率均在省平均从值以上,非带量品种按时结算率逐月升高,从原来的2不足三成提升至5月份的62.7%。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平台采购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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