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沙溪镇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23〕32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镇对截止2023年4月底镇政府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沙溪镇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新昌县沙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