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24-01-17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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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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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县农业农村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为主抓手,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始终以强烈的使命担当做好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情况、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建立与健全制度,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提供制度保障。一是建立政务公开制度。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12条,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公开所有行政处罚决定。2023年,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296宗,开展行政检查656次,实施行政处罚34宗。全年因行政许可、行政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二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浙江新时代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法律顾问,重点参与重大项目谈判及法律文书起草等工作,为我局相关法律事务提供专业咨询,全年累计参与我局相关法律事务30余次。三是完善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制度。建立健全重大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等制度。按照《新昌县农业农村局党委议事决策规则》精神,党委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决策经充分协商集体讨论决定,最终确定并向社会公开《2023年度新昌县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同时,为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工作要求,出台《新昌县农业农村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

(二)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取得实效。

一是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确保责任到位。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业务科室日常抓的法治建设管理机制。二是周密部署,确保落实到位。我局始终坚持把普法及依法治理纳入党委会议议事日程,定期召集班子研究,坚决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度有总结。同时,加强对班子成员的日常法治思维培训教育,重点解决法治观念淡薄等问题。三是规范推进,确保公正文明执法。统一规范我局行政执法案件案号,采用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进行办案,参照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完善文字记录,建设执法询问室,配备音像记录设备,规范音像记录。加强对执法文书的制作、使用全过程管理,进一步完善执法案卷管理制度。

(三)加强普法宣传,营造农业农村发展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抓好学习教育。利用“三农讲坛”、周一集中学习日等,组织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机关干部学习《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新出台、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切实把学法用法与推动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深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集中力量深入企业、合作社、农户等开展普法宣讲。二是开展以案释法。利用LED显示屏,开展“以案释法”宣传警示教育活动,发放《以案释法汇编》手册,提升执法人员对农业农村领域案件办理水平,通过“典型案例”对少数涉嫌违法犯罪对象形成巨大震慑力,营造全社会自觉遵纪守法,远离违法犯罪的社会氛围。三是推进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开展亚运法治主题海报宣传和法律知识线上竞答”、“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 ”、“平安绍兴·我知晓我参与”主题有奖问答、“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体研究部署宪法宣传工作。

二、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专业人才力量不足。如今,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越来越高,对单位配备公职律师、法制审核人员取得法律职业资格都提出了新的要求,然而目前我局行政管理人员和执法队伍中有法律专业学习背景的人员占比较低,全局无一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专业人才缺乏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法治政府建设的规范推进,但在短时间内加强专业人才力量存在一定的难度。

(二)普法力量有待加强。当前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普法工作的主力军仍是法规科等少数科室,人员数量相对较少,没有形成“人人普法”的工作氛围,难以满足全面宣传的需求,也很难做到对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详细服务,普法队伍力量相对薄弱,“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尚存不足,还需进一步调动多方力量形成普法合力。

(二)普法方式创新不够。当前的普法方式方法还主要是以发放传单,公益普法,集中宣讲等,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部分人民群众提升法律意识,但是时间较短、范围局限、内容单一,影响力有限,普法方式创新性上还有待加强。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下步工作打算

(一)着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党组学法制度,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央依法治国会议、省委依法治省会议精神,加强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理念。谋划法治“三农”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农业农村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农业农村工作同部署同推进。

(二)着力构建依法行政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和审查责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按照《绍兴市公平竞争审查会审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建立健全统一审查机制。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查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三)着力推进执法队伍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部门联动和行刑衔接,在做好“绿剑”等系列集中执法活动的基础上,重点打击假劣农资销售及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禁限用农药生产经营、动物检疫等领域的突出违法活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执法文书材料立卷规范等制度要求。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