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回山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发布时间:2024-01-30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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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回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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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回山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单位2023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71宗,罚没收入12535元。

本单位2023年度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本单位2023年度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说明

四、行政征收征用实施情况说明

五、行政检查实施情况说明

六、行政裁决实施情况说明

七、行政给付实施情况说明

八、行政确认实施情况说明

九、行政奖励实施情况说明

十、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新昌县回山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表一

新昌县回山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

所得、没收

非法财物

暂扣许可证、执照

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执照

行政

拘留

其他行政处罚

合计(宗)

罚没金额(万元)

14

57

0

0

0

0

0

0

71

12535


说明:

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