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新闻出 版、电影和文物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行使文化市场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二)拟订文化市场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的制度措施并 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工作 和信息化建设。
(三)承担辖区内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新闻出版、 电影和文物等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受理、调处相关举 报投诉。 (四)承担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检查工作。
(五)完成新昌县文化广电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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