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05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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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文旅局
(一)指标情况。根据运营商信令显示,1-11月,全县共接待游客597.6万人次,同比增长22.92%。1-11月,我县限上住宿业营业额累计2.1亿元,同比增速31.7%,排名全市第一。
(二)文旅深度融合发展。一是稳步推进文旅项目。完成2023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要求,组织开展唐诗之路博物馆数字化展陈项目验收。会墅岭村精品村项目目前已基本完工。承办诗意栖居·寻梦新昌——2023浙江省乡村文旅运营大讲堂活动。二是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做好2024年文旅相关服务业政策修订工作。梅渚、棠村(梅棠雅集)联合创建金3A,对澄潭街道做好现场指导和台账整理工作,迎接省级验收组现场验收。进一步完善《新昌县住宿产业发展研究报告》,分解任务指标,细化责任清单。指导民宿协会开展“浙韵千宿”相关活动。调整“浙韵千宿”培育名单。《农文旅融合振兴乡村之外婆坑实践》入选“五百计划”十佳案例初选名单。三是认真做好数据报送。完成11月份重大文旅项目投资报数,1-11月总投资6.68亿元,投资完成率为142.13%。做好“微改造、精提升”系统填报,力争本年度项目投资达到13亿以上。跟踪落实文旅市场主体增速工作,确保该项目工作增速保持在全省前20左右。调整2024年双百项目。四是创新开展招商推介。参加“唐诗为媒 新天仙配”区域合作联盟活动。参加浙江城市文旅品牌策划传播大赛,共宣发短视频三条,获得“赞转评推”流量7000+,浏览量200w+。
(三)唐诗之路纵深推进。一是深化学术研究。完成2021-2022年浙东唐诗之路精华地打造资料汇编,准备与之前2018——2020年的资料合并,形成完整的资料,以体现新昌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打造“浙东唐诗之路精华地”的实施意见》文件的执行情况,展示五年有效的具体成果。二是加强非遗传承。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公布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共有80位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列入名单,我县推荐的新昌调腔传承人王益莉等8人在列,入选率高达80%。开展《2023年“中国传统制茶技艺及其相关习俗”浙江省保护发展报告》撰写调查工作。谋划新春狮王争霸赛活动。三是加强文物保护。东街文物保护工作方面,协助南明街道政策处理,指导31号俞氏民居照壁迁移保护工程施工,照壁墙体扶正后启吊平移至新址;完成全部5处迁建文物建筑的拆卸,所有构件经联合认定,清点入库;指导实验小学二处文物建筑修缮施工招投标。协助省考古所开展镜岭水库移民安置点地下文物考古调查和天然气管道沿线地上文物考古调查。指导西坑古建筑群施工,沃洲山真君殿附属建筑修缮完工。
(四)文化事业稳步发展。一是加快推进数字文化建设。指导乡镇(街道)努力提高“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每月服务效能指数,11月份各乡镇(街道)服务效能指数均达满分,全市排名第2,全省排名54名。重点推进季度指标“业余文艺团队或文化骨干活跃率”完成率达到50%。二是全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自二月底启动民营剧团送戏下乡、“天姥文工团”三服务文艺巡演、“去礼堂吧”等活动以来,已完成下乡演出140多场,完成送书下乡68030册,送电影下乡3054.5场、广场电影334场、爱国主义电影进校园180场。组织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践行八八战略”走进浙江中宝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合唱音乐会。三是常态化推进“双减”工作。重点落实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工作,推进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入驻全国平台工作,要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开通支付宝支付渠道,目前已入驻平台44家。
(五)行业管理加强规范。一是执法检查不断加强。日常巡查和双随机检查时相结合,检查场所34家次,立案7件。11月执法指数考核排名全市第1,全省第31。二是安全形势明显改善。制定《旅游专委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制定《旅游领域落实安全防范重点任务工作方案》、部署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开展文旅市场安全生产大巡查行动。开展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行动,立案3起。承办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分析暨调研课题交流会。开展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立案4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