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羽林街道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保护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0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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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羽林街道
各行政村、有关单位:
为做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根据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依据取水区域不同,饮用水源地可分为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包括河流型和湖库型)和地下饮用水源地,并以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便于实施环境管理为原则,现明确羽林街道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
(一)以小型水库、山塘作为供水水源的,其保护范围为
该小型水库、山塘的集水区域(不超过现有村庄、公路边界);
(二)以河道作为供水水源的,其保护范围为取水点上游
1000 米至下游100米的水域;两岸纵深不小于50米的陆域,具体可依据自然地理、环境特征和环境管理需要确定(不超过集雨范围及现有村庄、公路边界);
(三)以大中型水库作为供水水源的,其保护范围为水库
库区的保护范围;
(四)以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的,其保护范围为以开采井为中心半径50米的范围。(位于河道附近、河水可通过渗透等方式对地下水进行补给的水源地,应结合地下水和河道保护范围的特点,划定其水源保护范围)
新昌县羽林街道办事处
2024 年 6月 25 日
附件:羽林街道农村饮用水水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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