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新昌县城南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4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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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城南乡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并监督实施的意见》(浙委发〔2019〕29号)等文件精神及自然资源部、省市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和任务安排,城南乡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编制单位编制了《新昌县城南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目前《规划》已形成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有关要求,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28日(星期四)下午2:00

地点:新昌县自然资源局会议室(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江滨西路588号9楼918会议室)

二、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6-8人。在新昌县内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关心城南乡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或从事规划工作的社会组织代表、专家学者、行业代表、行政管理相对人均可报名参加。

三、报名方式

1.听证代表的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11月13日。

2.报名人员可通过书面纸质邮递、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报名。书面纸质材料请邮递至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江滨西路588号913室(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信封请署名“听证报名”;电子邮件请报送至邮箱:zg330624@163.com。

3.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听证会报名信息表》,并附身份证扫描件。

四、听证会参会通知

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于11月15日前核实和确定听证代表名单,并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

五、听证须知

1.听证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2.听证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3.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

不明事宜,请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575-86259936。

特此通告。


附件:听证会报名信息表 .doc


新昌县城南乡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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