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新昌县镜岭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0-28 12:08:57
来源:镜岭镇
机构名称 绍兴市新昌县镜岭镇人民政府
机构负责人 夏六均
地址 振兴路231号
工作职责

一、镇党委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组织的决议;

2.负责镇、村党总(支)两级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总体建设,特别是党委班子的自身建设,做好本镇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3.领导本镇工作,研究制定本镇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确定工作目标;审议镇政府有关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检查和监督规划的实行情况,带领本镇人民做好乡村振兴;

4.领导和协调人大、政府的工作,领导和管理本镇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共青团、妇女、武装、统战、侨务、新闻宣传等工作;

5.正确执行党管干部政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做好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和奖惩,负责对干部的教育监督;

6.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建设;

7.处理本镇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各项中心工作,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镇人大的主要职责

1.检查、督促宪法及法律、法规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2.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

4.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5.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6.完成上级人大和镇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政府工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内设办公室

    (一)综合信息指挥室(挂党政综合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承担基层智治综合应用系统运行的管理保障工作。承担基层治理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分流交办、调度指挥、反馈督办、绩效评估、大数据分析等工作。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后勤保障、文秘、档案、综合协调、对外联络等工作。承担检查和督促重要工作和中心任务的完成落实情况等工作。负责抓好财源建设,承担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及管理、财政收支管理、各项政府性债券债务管理、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

    负责人:王建梁;联系方式:0575-86682556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挂人大工作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承担基层党的建设,制定并实施基层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组织人事、宣传统战、党建带群团等工作。承担驻村指导工作。承担人大工作,联系政协工作。承担党建统领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负责人:周嘉烨;联系方式:0575-86336656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编制经济发展规划,统筹各产业协调发展职责。承担经济运行分析、企业服务、科技创新、人才开发引进、劳动关系、就业培训、生态环境、招商选资、进出口、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统计、金融等工作。承担市场监管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承担经济生态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人:

    王晴;联系方式:0575-86337241

    (四)平安法治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制宣传教育、司法调解、法律援助、外来人口管理等工作。承担平安法治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负责人:甄少伟;联系方式:0575-89387689

    (五)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指导推进公共事业发展和综合管理职责,承担文化广电、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民政事务、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承担公共服务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负责人:王素萍;联系方式:0575-86277976

    (六)应急和消防管理办公室(挂应急消防管理站牌子)。统筹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统筹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统筹协调区域内应急管理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督促落实各领域应急管理具体任务,组织协调应急力量建设、应急物资保障、应急救援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应急管理、消防领域执法工作。

    负责人:富迪柯;联系方式:0575-86072220

    (七)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土地开发、利用、保护,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行政村农民私人建房管理,以及规划、国土行政许可的跟踪管理等工作。承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承担制订征迁计划并组织实施工作。承担交通相关工作;协调电力、邮电、房地产等基础建设工作。承担综合执法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负责人:李洋;联系方式:0575-86071126

    (八)乡村振兴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导统筹农业农村工作,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旅游工作。承担指导农村经济发展、农村体制改革、农业生产和农田基本建设职责。承担辖区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工作。承担农业防灾减灾、气象灾害防御、指导开展垃圾分类和农村环境提升等工作等职责。

    负责人:俞春峰;联系方式:0575-86278819

值班电话 0575-86682556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令时间8:30-11:30;13:40-16:40; 冬令时间8:30-11:30;13:10-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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