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打赢镜岭镇“无违建”攻坚战
索引号: | 11330624002586498F/2024-75632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新昌县民政局 | |
生成日期: | 2024-10-31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组配分类: | 部门动态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发布时间:2024-10-31 08:5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镜岭镇
信息来源:
10月23日,新昌县镜岭镇人民政府联合镜岭镇派出所、镜岭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开展“楼基村违章建筑集中拆除”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违章建筑“野蛮生长”的态势,以实际行动向违建行为宣战。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是镜岭镇推进“无违建”创建工作的重要举措,当前镜岭镇部分村民对违建行为仍抱有侥幸心理,跟风违建行为显著。针对此情况,镜岭镇秉持违章建筑“零容忍”态度,迅速成立专项工作组,明确责任分工,并制定详细的违章建筑集中拆除行动方案,对辖区内的违法建筑进行全面排查,一经发现立即劝阻,责令其主动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拆除。据悉,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共发现违章建筑5处,拆除违章建筑3处,责令其自主更改2处。
下一步,镜岭镇将加强对辖区内违法建筑的巡查力度,采用“人巡+机巡”等方式严防违建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拆除。镜岭镇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无违建”创建工作,将对村干部严格落实《镜岭镇“控违拆违”考核办法》,督促各村承担起“违建巡查自主发现、违建行为主动处置”的主体责任,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整改”。镜岭镇将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无违建”工作取得实效,坚决打赢这场“无违建”攻坚战。
(两层以上建筑拆前)
(强制拆除两层以上建筑)
分享到: |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