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验收销号工作要求,目前X3ZJ202406010140号信访件已完成整改,现对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来电反馈。
序号 | 信访件编号 | 交办信访件 基本情况 | 是否属实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完成情况 |
1 | X3ZJ202406010140 | 绍兴市新昌县澄潭街道,2017年假借朱家塘村存在地质灾害风险名义,推毁朱家塘村塘下坂60亩永粮田,违建房屋170余间,强烈反对在朱家塘居住区边的地质灾害直接区掘地挖石毁树。 | 部分属实 | 1.2007年,台风“罗沙”造成朱家塘滑坡点变形,险情严重。2017年,朱家塘地质灾害隐患避让搬迁列入新昌县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除险安居”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新政办发〔2017〕41号)计划。2017年9月的《新昌县澄潭镇朱凤村朱家塘滑坡调查报告》中载明:朱家塘自然村地质灾害直接危险区危及69户157人,地质灾害间接危险区威胁128户308人,危害程度属“重大级”。在村内进行公示后实施搬迁。塘下坂地块原为永久基本农田,地块分别于2017年、2023年分批次完成农转用手续,用于地质灾害搬迁移民安置。整体搬迁安置工作于2018年启动,计划安置地质灾害搬迁移民99户,现已建成房屋97户(169间)。 2.朱家塘地质灾害直接危险区范围内69户于2018年底完成避险安置并拆除房屋,后该区域保持拆除后状态。2024年6月2日检查时,信访件提及的地质灾害直接区现场仍保留房屋拆除后自然状态(附件1),无掘地挖石毁树等行为发生。 | 督促朱凤村塘下坂安置地块42户村民尽快上报建房手续所需资料,完成补办建房审批手续。 | 已完成补办建房审批手续,整改完成。 |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6日
联系电话:86336603。
新昌县澄潭街道办事处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