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关于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第二批补助资金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20 10:5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信息来源:

根据《关于印发新昌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新农〔2023〕3号)文件精神,对规模养殖场自行采购并实施免疫的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小反刍兽疫等动物强制免疫疫苗进行财政补助。经核实,确定新昌县科佳禽业等规模养殖场符合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条件,现对各养殖场申请的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第二批(2024年7月-2024年10月)补助资金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写明真实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对于提出异议者,县农业农村局将予以保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1月28日

联系电话:0575-86047231

联系地址:新昌县农副产品交易物流中心农业农村局养殖业技术推广中心

邮编:312500

附件: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第二批补助资金补助清单

新昌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0日


附件: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第二批补助资金补助清单

序号

养殖场名称

疫苗及扫码免疫数量(ml/头份)

补助标准

(元/ml或头份)

申请补助金额(元)

备注

1

新昌县儒岙镇科达养猪场

猪瘟疫苗:1970

0.36

4509.20


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3800

1.00

2

新昌县诗宸养殖场

猪瘟疫苗:380

0.36

2036.80


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1900

1.00

3

新昌县澄潭镇李氏香猪家庭农场

猪瘟疫苗:860

0.36

909.60


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600

1.00

4

新昌县羽林街道支民畜牧场

猪瘟疫苗:200

0.36

72.00


5

新昌县羽林街道红汇蛋禽养殖场

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2000

0.30

600.00


6

新昌县澄潭镇相皇地生猪养殖场

猪瘟疫苗:1130

0.36

1106.80


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700

1.00

7

新昌县华顺畜牧有限公司

猪瘟疫苗:7200

0.36

10392.00


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7800

1.00

合计

19626.40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