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5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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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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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卫健系统事业单位补充编外用工的需要,根据《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新委办〔2022〕69号)文件精神,县卫健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四次公开招用编外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计划
2024年卫健系统下属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用编外人员3名,岗位为驾驶员,详见《2024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四次公开招用编外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用条件
(一)具有新昌县常住户口(以2024年12月4日户口所在地为准),中专及以上学历(包含高中),年龄要求为18周岁至40周岁(2006年12月4日-1983年12月4日),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具备与招用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准驾车型资格、5年及以上驾驶经验(驾龄计算至2024年12月31日)、当年度驾驶周期扣分不超过6分;会开手动档、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
三、招用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用工作包括报名、笔试、现场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招用等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4:30)。
报名地点:县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中心一楼报告厅(新昌县七星街道孝行路358号)。
报名资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及交通违章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名时还需随带按规定填写的《2024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四次公开招用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一寸免冠近照2张。
(二)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由县卫健局统一组织实施,卷面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相关交通、安全法规及驾驶技能知识。
应聘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通过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现场技能测试
现场技能测试由县卫健局统一组织实施,对应聘人员汽车驾驶技术进行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参加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5名,不足5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现场技能测试的人员放弃现场技能测试的,不再替补。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现场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现场技能测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1名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现场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有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则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体检由县卫健局统一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体检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参照事业单位招聘考察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如考察不合格的或本人自愿放弃考察的,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由县卫健局具体组织实施。
在招用过程中,如出现单位和个人有关信息、提供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等违反招用政策规定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办理招用
笔试、现场技能测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招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县卫健局向社会公示。
公示结束后,办理招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为提高招用工作效率和满足招用单位工作需要,对考生自行放弃招用报到或招用后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岗位,允许招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县卫健局核准同意后,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在本次公开招用公示结束之日起1年内,可按照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替补招用手续。
咨询电话:
新昌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回山分院0575-86338602
新昌县中医院医共体南明分院 0575-86037121
新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575-86037751。
附件:1.2024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四次公开招用编外人员计划表.xlsx
2.2024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四次公开招用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新昌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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