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12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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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沃洲镇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验收销号工作要求,目前X3ZJ202405170046号信访件已完成整改,现对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来电反馈。

序号

信访件编号

交办信访件

基本情况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完成情况

1

X3ZJ202405170046

绍兴市新昌县沃镇安仁村下王自然村村后大门湾第一生产队有约2.3亩的菜园及自留山,违规进行水泥地面硬化,毁田毁林,要求及时阻止其违法行为,恢复耕种。

部分属实

1.该项目为安仁村下王自然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位于沃洲镇安仁村下王自然村,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是2023年度第九批次水库移民扶持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村中挡墙建设、路面硬化、停车场硬化及亮化等。

2.经核实,该地块二调时为园地和林地,三调现状为建设用地(交通服务场站用地)。2018年村集体收回后,曾对该地块进行平整作为活动场地使用,活动结束后,被村民用于停车、晒物等未进行种植。2023年11月7日,由中煤浙江测绘地理信息有限公司出具该项目土地勘测报告,表示根据三调停车场硬化区块为交通运输用地,属于建设用地。

对该地块已硬化的约200平方米场地进行整改并恢复原样。

已完成整改。该地块已硬化的约200平方米场地已完成整改并恢复原样。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8日

联系电话:86590668。

新昌县沃洲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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