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昌县沙溪镇委员会关于沈梦蝶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7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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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沙溪镇

各办

根据工作需要,经党委研究,决定:

沈梦蝶同志任镇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免去其妇联主席职务;

蔡慧杰同志任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职务,免去其应急和消防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职务;

陈少华同志任镇平安法治办公室主任职务,免去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钦同志任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职务,免去其经济发展服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杰同志任镇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免去其村镇建设管理和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职务;

石路峰同志任镇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人职务(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经济发展服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瑜晶同志任镇妇联主席职务(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妇联副主席职务;

何宇峰同志任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苏宜同志任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免去其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淼城同志任镇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免去其村镇建设管理和综合执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俞露露同志任镇乡村振兴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免去其两美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丁冠朝同志任镇工会副主席职务(试用期一年);

俞橄橄同志任镇妇联副主席职务(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杨梦琪同志的镇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金钱玲同志的镇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同志的镇经济发展服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洳同志的镇村镇建设管理和综合执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潘克昌同志的镇工会副主席职务;

 

以上任(免)职时间从20241118日镇党委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新昌县沙溪镇委员会          

202411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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