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新昌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18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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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新昌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报告

2023年以来,新昌县在绍兴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小县六大”出新出彩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2023年工作推进情况

(一)加强统筹布局,高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县乡法治政府建设合力凝聚。召开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五次(扩大)会议、府院府检联席会议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等,强化法治政府统筹谋划,获评2023年度平安绍兴建设(依法治市方面)突出贡献集体。探索建立法治政府建设清单化抓落实机制,明确各单位常规工作清单、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年度主要考评指标清单、补短提升工作清单。将“依法治县”作为专项行动,纳入乡镇、部门、国有企业、园区年度绩效考核,实行正负5分的加扣分模式,实现考核权重“再加码”。将“打造‘一镇一品’特色法治新‘枫’景”纳入县级“揭榜挂帅”项目,择优选择4个乡镇为培育试点,扎实推进法治镇村品牌建设。

2.联动推进诉源治理成效显著。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诉前调解、立案报告、县领导包案、常务会议专题汇报等七项机制,加大对土地房屋征收、拆违控违等重点行业领域业务指导,对重点案件实行“周研商周通报”。2023年以来,共组织召开行政诉讼案件研商会40余次,发送专项督办单31份,通报化解进度37次,累计化解高败诉风险案件12件,行政诉讼败诉率降至2.54%,调撤率达61.01%,调撤率居全市第一。强化诉前调解,制定《新昌县深化诉前纠纷多元调解实施方案》《新昌县诉前纠纷专职调解员选聘管理办法》等,积极推动法院立案庭、行专组织入驻社会治理中心,实现“类案精调、简案快调、难案联调”。2023年以来,诉前调解成功率达56.45%,同比上升69.06%,民商事纠纷调诉比居全省前列。连续13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发送《败诉风险提示函》11份,推动建立行政争议一体化防控化解机制。

3.强化法治队伍建设举措有力。紧盯“关键少数”,以学习宣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题,深化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和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扎实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职述法工作,制发《述法清单》,推行“述法+评议”模式。选取首批“枫桥式”法治乡镇(街道)试点开展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述法工作,探索“县乡村”三级述法全覆盖。加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户”培育,镜岭镇外婆坑村党支部书记林金仁在全市首届“法律明白人”技能赛比中荣获一等奖,并受邀在“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训班上授课。强化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公职律师参与涉法涉诉案件化解、行政处罚审核等工作948件次,律师办案量同比增长34.26%。

(二)加强法治护航,高质量推进社会经济发展。

1.“法护营商”建设成效显著。聚焦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决策部署,强化统筹部署,推动形成法治环境亮点项目35个,其中1个项目入选省级揭榜挂帅培育项目,2个项目入选市级突破性抓手项目。成立全市首个企业自治组织“帮企促进会”,涉企警情同比下降26.9%,获评全省第三批“微改革”项目、全市最佳“金点子”、全市第一批营商环境“最佳实践”案例等,护企优商相关做法获杨青玖副省长批示肯定,获人民日报、法治网、中新网、浙江卫视等主流媒体报道。成立“民营企业权益司法保护联盟”,出台《关于成立新昌县民营企业权益保护联盟加强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开展“执行合同”“破产办理”攻坚行动,解决商业纠纷时间持续位居全市第一。

2.“法护知产”名片持续擦亮。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经验总结,梳理形成《新昌县聚焦“法治赋能”构筑知识产权保护立体“生态圈”》政务信息专报获胡伟副省长批示肯定,相关信息在学习强国、民主与法制网等主流媒体刊出,提炼“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保护运用能力不足问题”入选省级“七张问题清单”,“打造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三大体系’以法治护航最优创新生态”入选绍兴市第二批营商环境最佳实践案例。出台《全面构建县域高水平知识产权强县“生态圈”改革创新工作方案》等,成功创建全市首个省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入选浙江省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首批国家重点试点单位,1起知识产权案件入选“国家品保委员会2022-2023年度十佳典型案例”。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打击力度,2023年以来,共侦破侵犯知识产权案件32起,挽回损失8300余万元,在全省知识产权日新闻发布会上作经验介绍,获评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优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模式,1件案件获评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3.“涉企合规”改革稳步推进。建成运行县级企业综合服务中心,统筹全县合规资源,专设“合规(法治)板块”,优化合规增值服务。探索推进轴承等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走访调研监管单位、轴承企业、产业协会、律师事务所等19家次,编制出台《新昌县轴承产业合规指引》,入选省级第一批重点产业合规指引目录后备项目库。探索建立企业内审合规机制,推动制定《新昌县企业内审合规行业公约》,明确《企业职务犯罪风险防范指引》《护企100问》等自律规范,严防企业内部犯罪。积极推行物业企业评分制合规改革,打造“安居乐业”物业治理品牌。

(三)加强创新攻坚,高标准推进法治体系建设。

1.合法性审查试点改革成效突出。全面承接浙江省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改革攻坚试点工作(全市唯一),积极推动县乡“合法性审查中心”全覆盖。“行政合法性审查中心运行模式的探索与实践”入选2023年度浙江省法治建设主动融入三个“一号工程”揭榜挂帅培育项目,“强化基层法治力量 探索县乡合法性审查‘新’模式”入选绍兴市第二批营商环境最佳实践案例,相关信息在《法治浙江(司法要情)》刊出。创新设立乡镇(街道)“法制审核岗”,配备专职“法审员”36人,为全省推广落实“法审员”制度提供新昌方案。成立合法性审查专家库,与浙江大学中国地方治理与法治发展研究中心建立常态化培训合作机制,探索推行实习律师合法性审查中心坐班轮岗机制。自承接试点以来,全县行政诉讼保持败诉零发生,新昌作为县级层面代表在全省县乡合法性审查质效提升改革推进会上作典型经验交流,相关工作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在《人民日报》等国家级主流权威媒体宣传报道。

2.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发挥明显。制定完善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配套措施,强化全过程制度刚性约束,切实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效。2023年以来,全县行政复议累计收案278件,收案量同比增加28.1%,审结284件(含2022年结转7件),纠错2件,行政复议收案数与一审行政诉讼收案数比值3.05,调撤率56.5%,复议后败诉持续四年保持“零发生”。创新推出“小额罚款”行政复议快速通关办案制度,对案情简单、证据固定的小额罚款复议案件实现“简案快办”,平均办案时间从30日缩减至5个工作日。在县社会治理中心和各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基层工作站”13个,有效打通行政复议申请“最后一公里”。

3.法治监督机制体系逐步完善。持续深化“52311”法治督察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法治巡察1次、法治督察2次,涉及乡镇(街道)、县级部门30余家次,发现问题80余个;选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15名,组织开展涉企执法监督、文书完整性监督、自由裁量事项监督等专项监督6次,开展案卷评查、执法评议等活动6场次,落实全县45个执法单位梳理并公示行政裁量基准及免罚事项清单。积极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工作,上报主要问题线索5条,形成经验做法5个、典型案例5个。强化检察监督职能,其中“整治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典型案例,“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及易地建设费征收公益诉讼监督类案”入选省院数字监督办案指引。

(四)加强上下协同,高效能推进执法领域改革。

1.执法改革纵深推进。持续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动态调整赋权执法事项,实现基层治理提质增效。2023年以来,全县检查总户次达12955次,其中联合执法1906次,扰民扰企有效减少60.4%,行政监管执法效率提升82.3%;案件办理数量同比增长58.34%,处罚金额近2200余万元,获评全省综合行政执法系统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成绩突出集体,被确定为省级改革揭榜制度建设试点单位,“新昌县构建三级法制审核体系”入选《全省改革推进会理论成果汇编》。

2.执法办案高效协同。升级打造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联合检察院、法院成立简易法庭,推行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构建刑事案件拘、审、诉、判“一站式”快办快处模式,共开庭审判简易案件13起。跨部门协作捣毁特大非法经营存储柴油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该案系应急管理部将柴油列入危化品管理范围以来浙江省涉案金额最大、涉案人数最多的非法经营存储柴油案件。强化安全生产委托执法,目前各乡镇(街道)已全面开展委托执法工作,12个乡镇(街道)办理案件80起,案件数同比去年增长105.12%,罚款60.45万元,罚款同比去年增长82.07%。

3.执法制度创新突破。创新构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四步”闭环工作机制,清理、修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及不适宜市场经营的文件25件,梳理形成“首违不罚”“轻微免罚”事项清单176项,邀请企业代表加入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有效提升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公信力。相关做法入选绍兴市法治化营商环境突破性抓手项目,并在《浙江法治报》等主流媒体刊出。全面打通12个乡镇综合执法平台,创新设置村级综合行政执法联络站67个,实现“服务、监管、执法”一体化运行。探索成立基层“执法监督指导站”,结合“视频一体化”工程打造监管预警新模式。

(五)加强风险防治,高要求推进平安法治建设。

1.平安法治基石稳固。强化刑事打击,公安共破获刑事案件53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28人,盗窃、电诈警情分别同比下降6.72%、12.8%,电诈发案同比下降14.99%,案损同比下降7.56%,其中1起部省督“百万诈骗案”全链条破案;检察院共办理各类刑事犯罪案件588件949人,批准逮捕126件203人,提起公诉468件749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864件,办结6904件(含旧存),案件办理质量、效率和效果持续提升,荣立集体三等功,“程序空转”治理经验在全省法院作交流发言;司法局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刑释人员等特殊群体管控,开展各类帮扶153人次,36名重点刑释人员全部落实“必接必送”。

2.枫桥经验迭代升级。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总结提炼“三四五六”工作机制,经验成效在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刊发,获最高法院张军院长批示肯定,相关做法获评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优秀案例。积极培育“红十字应急救援基地—梁柏台红色教育基地—大坪头村”综合线路实践点位,培育提升成果在市“枫桥式”系列建设工作推进会上作为样本进行推广,提炼形成的“新昌县‘三方联动’化解家庭婚恋纠纷工作法”获全市“枫桥式”工作法评比第一名,并成功入选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拟定出台《新昌县“枫桥式”非警务类警情联动处置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建立完善“141”基层治理体系事件处置流程、事件流转机制、分析研判工作规程等。“探索建立‘握手言和’基层治理”入选全市司法行政系统2023年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最佳实践案例,相关事例在浙江卫视播出。

3.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全县圆满完成春节、全国两会、“五一”、亚(残)运会等重大节会期间维稳安保工作,2023年以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并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1346件,调解成功率99.85%,涉及金额达23447.53万元。聚焦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发送司法建议83份,妥善化解物业合同、土征费等涉众型苗头性纠纷680余件,有效减轻群众诉累。设立新昌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强化仲裁案前调解,成功调解案件144件,涉及职工388人,结案金额达957.2万元。

(六)加强品牌创建,高品质推进法治宣传服务。

1.梁柏台红色法治文化赓续发展。积极拓展梁柏台红色法治文化影响力,推动梁柏台红色教育基地入选第一批浙江省法治文化传承教育基地(绍兴市唯一),《从“梁柏台法治精神”到“新时代法治建设”》《苏区“大法官”梁柏台——走进新昌梁柏台红色教育基地》等文章在浙江法学会“法治视野”微信公众号推出。强化校地合作,浙江大学本科及博士生“走进梁柏台故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获人民网、民主与法制网、潮新闻客户端等媒体宣传报道,新昌县被浙江大学列入“弘扬枫桥经验 法治护航基层治理”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积极做好最高检检察博物馆联系点对接工作,持续拓展梁柏台红色法律文化影响力,全年共接待参观调研400余人次。

2.数字赋能法治建设实现新突破。“一窗通拍 全域应用”获全市最佳技术变革奖,并作为浙江改革样板参加第六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成果展;“车辆注销”一件事在全省铺开推广,获评全市最佳技术变革奖,改革经验被省“竞跑者”刊发;“外籍人员在华一件事”获评全市最佳金点子。数字监督专项应用入选省检察院数字检察办案指引1个、市检察院数字检察一本账3个,司法救助“束光”应用被评为绍兴市“枫桥式”标志性实践成果。积极打造“一站集成、智能引领、综合赋能、一次办好”的执法监管新引擎,其中《新昌县道路停车监管一件事》入选《“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实例汇编(2022年度)》。

3.惠企便民法治服务增值增效。深化全省首家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探索实施“外国人来华一件事”改革,累计服务涉外企业109家、外籍人才54人次,涉外业务办结时限从30个工作日缩减到7个工作日。全力构建“24小时全时段法律服务圈”,累计提供法治宣传和法治体检2135场次,受理各类公证1951件,同比增长9.67%,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75件,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赔偿742余万元。设立双拥“共享法庭”,畅通涉军维权诉讼渠道,2023年以来,累计为现退役军人、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司法服务7人次。

回顾2023年的工作,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长足发展,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有许多不足:一是惠企便民举措需更具针对性,服务保障大局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改革创新成果提炼相对不足,部门间联动协作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专业型、复合型法治人才相对缺乏,法治队伍整体素能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新昌县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目标任务,切实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全面助力绍兴市“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昌建设铺好法治之轨、畅通法治之道。

(一)聚焦难点破解,突出改革先行。将法治建设主动融入三个“一号工程”,围绕“民营经济36条”等政策,优化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探索创新公职律师培育、管理、考核、保障等机制,强化对公职律师的统筹管理和赋能提升,打造公职律师参与法治增值服务“新昌模式”。扎实推进行政诉讼领域“当事人一件事”改革,加大行政机关败诉风险提示,稳妥保障土地拆迁等重大项目,全力推动行政诉讼全过程化解。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枫桥式”治理集成改革,全力构建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体系。

(二)聚焦争议化解,突出制度保障。强化府院府检联动,加大败诉风险案件跟踪督导,落实行政争议“履责双查”机制,持续推进行政诉讼“双下降”、土地房屋领域行政诉讼预防化解两大行动。完善诉前纠纷分类分流化解运行机制,在县域推广运用行政行为AI预诊,深化府院同堂培训,设立行政诉讼专职调解员,不断深化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加大新《行政复议法》宣传力度,组织行政复议开放日等活动,全面推行“小额罚款行政复议‘快速通关’工作制度”,强化行政复议分流疏导功能。

(三)聚焦经济发展,突出法治护航。加强部门协作,发挥企业综合服务中心、重点产业合规中心、帮企促进会等护企平台作用,构建全链条惠企服务新生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商业秘密保护模式,推动知识产权“创保运管服”全链发展,打好服务“创新强县”组合拳。持续推进预防性重点产业合规体系建设,优化合规经营“体检式”服务,推动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立足法治共富,强化资源要素统筹调配,加快“十五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深挖梁柏台红色法治文化资源,探索“法治+旅游”普法新模式,护航全域旅游产业发展。

(四)聚焦依法行政,突出人才培育。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八进”活动,增强干部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持续深化县乡合法性审查质效提升工程,定向选调、招录法学专业人才充实“法审员”队伍,结合公职律师下派、挂职等方式,打造素质过硬、工作规范、业务精通的县乡合法性审查队伍。加大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集成监督体系,积极培育行政执法“复合型”人才和执法监督“专业化”人才,提升行政执法办案质效。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落实实习律师合法性审查中心坐班轮岗机制,探索引进涉外法律人才,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专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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