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溪镇沙溪村江拔线一号桥南店铺租赁权拍卖公告(第二次)
|
|||||||||||||||||||
|
|||||||||||||||||||
项目编号:sxz2024001 沙溪镇沙溪村江拔线一号桥南店铺租赁权拍卖项目,因第一次发包失败,经新昌县沙溪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准,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选定承租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如图所示): 北 江拔线 南
坑边
注:店铺内无设施设备需中包人自行安装、装修。如因政策处理问题,遇拆迁等,发包人不予赔偿中包人任何损失。 2、发包人将依法组建发包小组,若有效竞价人在3人及以上,通过评审中标1人。不足3人,重新发包。 3、竞价方式:采用一次性明标暗投的形式进行,在不低于底价基础上按最高价者中包,报价以五十元递增,例:620元/月、670元/月。如最高报价相同,则抽签决定。 4、承租者要依法经营,不得将店铺用于经营以下项目:①易燃易爆、有毒气体;②噪声大、污染大;③出售危险物品;④出租方认为影响周边环境的其他项目;⑤相关部门限制经营项目(报名前竞价人须自行向村及相关部门咨询)。竞包申请人在展示期内认真查看标的,以实际现状为准,如表述面积、数据有误差等情况,不影响本次拍卖结果。店铺在承租期间如遇维修(店门不是人为造成的除外)、水电耗费、相关税费等一律由承租者负责,村不负一切责任。 5、商铺不得经营各类新鲜蔬菜、鱼类、肉类。如若发现有擅自经营的情况,甲方将无条件收回店铺,一切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6、付款方式:二年一付,中包人在领取中包通知书后10日内付清第一个二年的承租款并签订承租合同,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竞价保证金2000元不予退还。第二个二年的承租款在第一个二年承租期满前一个月付清,以此类推。 二、竞价申请对象 凡具有完全民事权力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均可提出竞价申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竞价申请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上午9:00至10:00。 报名地点:沙溪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昌县沙溪镇人民政府四个平台三楼会议室)。 2、开标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上午10:00。 开标地点:沙溪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昌县沙溪镇人民政府四个平台三楼会议室)。 四、竞价申请手续 1、自然人办理竞价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竞价申请书;(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办理竞价申请时,应通过竞价个人账户缴纳竞价保证金2000元至如下指定账户(缴纳时需注明竞价项目名称): 收款单位: 新昌县沙溪镇村集体财务管理中心-沙溪 开户银行:新昌农商银行沙溪支行 账号:201000032019018000103 未提交竞价保证金的,业主将拒收其竞价文件。竞价保证金在公示期满后予以退还(无息)。 五、看样时间、地点 咨询与看样: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2月27日16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 看样地址:沙溪镇沙溪村 联系电话:17374167225 新昌县沙溪镇沙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4年2月18日 信息来源: 县政务服务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