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19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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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回山镇
项目地址:位于新昌县贡熙路173号、175号、177号、179号、181号、183号、185号营业房。
经营面积及范围:七间商铺建筑使用面积约47.2×7=330.4㎡,,可根据招租项目规模自由划分。
禁止经营项目:①易燃易爆;②噪声大污染大;③农贸市场类经营项目;④委托方认为影响周边环境的其他限制项目和相关部门限制经营的项目
承租时间:可根据投资项目具体商定。
租金:面议。
联系地址:新昌县回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潘贝楠
联系电话:0575-86931573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