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06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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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住房公积金中心
各科室:
经中心党组研究,决定:
黄烨珊同志任综合科科长,免去其财务科科长职务;
张 洁同志任财务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徐赛英同志的综合科科长职务。
以上任免时间从2024年1月25日县公积金中心党组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昌分中心党组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