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 2024年度镜岭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6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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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镜岭镇

关于公布 2024年度镜岭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村、各办、企事业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不断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管理,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713 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 337 号)以及江省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法联办〔20211号)要求,经镇政府硏究,决定编制《2024年镜岭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公布如下

附件:2024年镜岭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新昌县镜岭镇人民政府

2024326


附件

 

2024年镜岭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主要内容

承办单位

完成时间

实施计划

1

镜岭水利设施提升项目

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外婆坑村桐桥湾水站等18个单村水站提升,雅庄、冷水等2个村供水管网养护改造,2处山塘整治等,筑牢水旱灾害防御体系,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

镜岭镇

202411

20241-4月,完成2个单村自来水站建设
2024
5-6月,完成6个单村自来水站建设
2024
7-9月,完成6个单村自来水站建设
2024
10-11月,完成4个单村自来水站建设,完成雅庄、冷水2个村供水管网改造,完成2个山塘整治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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