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11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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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甬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宁波至金华段(绍兴段<新昌段>)土地征收”的意见建议,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及《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20]1号)的规定,对该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甬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宁波至金华段(绍兴段<新昌段>)土地征收
项目评估主体单位:新昌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情况:根据新昌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新征预告[2024]15号),因新昌县人民政府实施甬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宁波至金华段(绍兴段<新昌段>)建设项目需要,拟征收沙溪镇剡界岭村、孙家田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0.0422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本次征地对相关利益群体带来的影响,分析评估风险因素,群体和个人对项目征地有何问题、意见和建议在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
三、公告期限
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自然日内提交意见和建议。
四、联系方式
项目评估实施主体单位:浙江远卓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电话:0571-87203539
电子邮箱:1079939644@qq.com
浙江远卓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