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交易信息 >> 建设工程 >> 招标公告
新昌经济开发区滨江北路西段新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4- 04- 15   17: 07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关闭窗口

招标公告

新昌经济开发区滨江北路西段新建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昌经济开发区滨江北路西段新建工程已由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新发改高新〔2021〕15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 招标人为 新昌县大明市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 新昌县大明市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新昌县新建设工程审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工程概算6787.2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049.95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全长1454.085米,道路红线宽20米,起点桩号为K0+000,终点桩号为K1+44.085。主要包括配套建设照明、交通标志标线、绿化、排水等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新昌经济开发区大明市区块。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名称为新昌经济开发区滨江北路西段新建工程,范围为K0+0.000~K1+454.085,道路全长1454m,与临江北路(主干道)相交为城市支路。道路宽度20米,3.0m人行道+0.25m路缘带+3.25m非机动车道+3.5m机动车道+3.25m非机动车道+0.25m路缘带+3.0m人行道。主要内容是,场地土石方回填平整工程,新建沥青行车道、新建两侧人行道、新建两侧缘石工程,雨、污水管道工程,挡土墙工程,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工程,路灯安装等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2938.0270万元(其中暂列金125万元)

2.3施工总工期:3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

3.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任意一方) 2019  1  1 日以来【时间以竣(交)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在18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施工承包项目最多提供1个业绩,超过一个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述业绩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均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若以上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项目特征及规模的,业绩不予认可)

注:“城市道路”定义:根据《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定义,城市道路是指城市建成区、建制镇和独立工业区范围内的主干路、次干路、支路、街坊路等道路设施和桥梁设施。

其中:道路设施包括:车行道、人行道、街巷道路、楼间通道、路面边缘至现有合法建筑物之间的土路、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隔离带,以及路肩、人行道护栏、车行道隔离栏、安全岛、道路两侧边坡边沟、照明设施、路名牌、吨位牌等附属设施

桥梁设施包括:跨河桥、立体交叉桥、隧道、涵洞、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以及桥孔、挡土墙、桥栏、人行扶梯、照明设施、桥名牌、限载牌、收费亭等桥梁附属设施和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区域

已征用的城市道路、桥梁建设用地和局部拆迁退线后道路建设用地,属于城市道路范围。

3.4本次招标 R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最多为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

b.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

c.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d.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与本次投标相关的所有资料;

e.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f.联合体投标的,应对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各成员的有关证书和资料。

3.5  /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 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在投标单位社保缴纳时间至少3个月【证明材料提供缴纳期限至少包含2024年1月至2024月3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予以认可;加盖社保机构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应符合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范》 DB33/1116-2015的规定;并提供在投标单位社保缴纳时间至少3个月【证明材料提供缴纳期限至少包含2024年1月至2024月3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予以认可;加盖社保机构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失信名单黑名单;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  1  1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项目管理班子至少配备技术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劳务员(劳资员)各一名且在投标单位社保缴纳时间至少3个月【证明材料提供缴纳期限至少包含2024年1月至2024月3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予以认可加盖社保机构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220.191.226.173:91/TPBidder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可凭本企业用 CA 数字证书或“浙江CA互认”APP扫码登录 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220.191.226.173:91/TPBidder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9日上午9:30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0.191.226.173:91/TPBidder

注:潜在投标人未办理CA数字证书的,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申请办理介质CA或者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手机扫码下载“浙江CA互认”APP并申请办理移动CA(详见《浙江CA签章互认操作指南》)。

7.特别注意:各潜在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过程中碰到计价软件问题请咨询各自计价软件公司,碰到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新点软件客服电话:4009980000;CA电子签章问题请咨询:天谷软件客服电话:4000878198。

注: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本招标项目(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zjxc.gov.cn/col/col1634736/index.html),可能有澄清、答疑等相关信息。

8.联系方式

 :  新昌县大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昌县新建设工程审计有限公司

    址:新昌县大道东路670号3幢               址:新昌县和悦广场写字楼17楼    

人:          杨女士                  人:           石先生           

   话:      0575-86060259                  话:       0575-86505919        

                  /                                    /             

                                                2024 4  15 


投标(竞包)保证金账号信息:收款单位: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00207651188001702)]


附件下载:
[A3306240740000400001001]新昌经济开发区滨江北路西段新建工程.XCZF
图纸.zip

信息来源: 县政务服务办